
调包。暗易人之物以骗财。 元 无名氏 《渔樵记》第二折:“由你写,或是跳墙驀圈,剪柳搠包儿,做上马强盗,白昼强夺,或是认道士,认和尚。” 明 朱有燉 《小桃红》第一折:“常则是搠包儿为帅手,背板凳惯曾经。”
搠包儿(shuò bāor)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语义特征的方言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暗中调换他人包裹或财物以实施欺骗的行为。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收录为动词性短语,释义为"以假易真,诈取财物" 。
从构词法分析,"搠"本义为"扎、刺",此处引申为"快速替换"的动作特征;"包儿"指代包裹或盛物器具,二者组合形成具有隐蔽性动作指向的动宾结构。《北京方言词典》指出,该词常见于明清小说中的市井场景描写,如《金瓶梅》第九回"被那捣子搠包儿偷了银子去",生动展现旧时民间欺诈手段 。
在现代语言使用中,其语义范畴已扩展至包含各类物品调包的欺骗行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录,该词在北方方言区仍保持使用活力,常见于京津冀地区的口语表达,如"小心搠包贼"的警示用语 。
“搠包儿”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语,不同来源的解释存在差异,需结合权威性较高的资料进行辨析:
1. 主要含义(高权威性来源支持)
根据、、等网页,该词指暗中调换他人财物以行骗,常见于元代戏曲和明清文献。例如《渔樵记》中“剪柳搠包儿”即指偷窃或调包行为,明代《小桃红》也提到用此词描述骗术。
2. 方言争议(需谨慎参考)
提出该词为北京方言,意为“言辞刻薄”,但此解释未在其他高权威性资料中出现,可能与“搠”字本身含“刺、戳”的动作引申义相关,但缺乏文献例证支持。
3. 其他补充
建议:若用于学术或正式场景,建议以“调包行骗”为核心释义,并标注来源差异;若涉及方言理解,需结合具体语境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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