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衙门里的书办。《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 晁大舍 又央差人请了刑厅掌案的书公来到下处,送了他五十两谢礼,央他招上做得不要利害,好指望后来开释。那书办收了银子,应承的去了。”
“书公”是明清时期对衙门中“书办”的别称,属于基层文书吏员的范畴。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古代官府中负责文书起草、档案管理等事务的吏员,属于非官身的基层办事人员。其职责包括记录案件、撰写公文、整理卷宗等。
历史背景与职责
书办(书公)多由地方熟悉律例文书的当地人担任,虽无正式官职,但实际掌握文书运作权力。例如《醒世姻缘传》第十三回提到,晁大舍贿赂刑厅的“书公”修改案卷,侧面反映其职能对案件处理的影响。
词源与使用范围
“公”在此处代指官府公务,“书”强调文书职能,合称凸显其职业属性。该词多见于明清小说及历史文献,现代语境中已不常用。
注意:现代部分文献或网络内容可能将“书公”误作其他含义(如机构名称),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书公》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分别是“书”和“公”。
“书”字的拆分部首是“夂”,总计4画;
“公”字的拆分部首是“八”,总计4画。
《书公》一词来源于古代汉语,具有丰富的内涵。其中,“书”字指的是把文字记录到纸、木、竹等材料上,传达思想和知识;“公”字表示公开、公正、公平等意义。结合起来,“书公”可以理解为“公开记录文字”的意思。
《书公》在繁体字中的写法是「書公」。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所不同。对于《书公》来说,古时的写法可能会有些许差异,但整体上保持了相似的形态和意义。
1.他是一位勤奋的学者,每天都在《书公》中研读古代经典。
2.这本《书公》是我的笔记,记录了我旅行的见闻和思考。
1.读书:进行阅读学习。
2.书写:用笔、键盘等工具把文字记录下来。
3.公正:公平无私的态度和行为。
4.公开:对外界公布、展示。
1.记录:把经历、信息等写下来以备查阅。
2.记载:记录和记忆下来。
1.私密:保密和保护个人信息。
2.隐秘:隐藏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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