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之以刑罚。 三国 魏 嵇康 《管蔡论》:“是以隐忍授刑,流涕行诛,示以赏罚,不避亲戚。”
“授刑”的汉语词典释义
“授刑”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未被收录为独立词条。其含义需从构成该词的语素“授”与“刑”的本义及组合逻辑进行推断,并结合可能的古语或特定语境用法分析。以下为详细解析:
一、核心释义(推测性) “授刑”可理解为“施加刑罚”或“执行刑罚”。
组合后,“授刑”强调主动施加法律或规则的惩戒行为,主体通常为司法或执法机构。
二、分项解析
动作主体
指有权机构(如法院、官府)或执行者。
例:古代官府对罪犯授刑。
动作对象
指接受刑罚的个体(如罪犯、违法者)。
例:法官依法对被告人授刑。
语境适用性
三、常见混淆词对比
与“授刑”(主动施加)构成反义关系。
四、权威参考来源
未收录“授刑”词条,但对“授”“刑”单字释义明确。
商务印书馆官网(需查询纸质或授权电子版)
收录古汉语词汇较全,但“授刑”亦未见独立条目,释义需据字义推演。
上海辞书出版社资源库(需订阅访问)
侧重文言释义,可参考“授”“刑”在法制语境中的用例。
结论
“授刑”属非现代汉语规范词,其含义源于字义组合,指司法主体对对象施加刑罚。实际使用建议替换为“判刑”“处刑”等标准表述,避免歧义。学术引用时需注明为推测性释义。
“授刑”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进行详细解释:
“授刑”指对某人施加刑罚,即通过法律或权威手段给予惩处。该词由“授”(给予、施加)和“刑”(刑罚)组合而成,强调对犯罪行为的正式裁决与执行。
最早见于三国时期嵇康的《管蔡论》:
“是以隐忍授刑,流涕行诛,示以赏罚,不避亲戚。”
此处描述周公在不得已情况下对亲属执行刑罚,体现刑罚的公正性。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和现代语境中的用法,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典、查字典等来源。
安候按揭采掘材能参承呈案辏合大奸似忠蹈死稻穟杜门絶迹顿厄遁人恶辞拊乐丐头刚险跟履观俗规肆和弹黄狮子虎变龙蒸佳兆解网戢息赍献赍志而殁绝伦军饷扣火酷忍两省临顾吕蒙埋声晦迹美士囊奏难行偶寝蟠木翲忽乾缩欠债奇律倾挤丧佩觞政稍物沈定笙筑舍身崖属读嵩山蓑蓑颱風绦脱危迹消荡销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