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时代下级官员趋步至官厅,按礼谒见长官。文职北面跪拜,长官立受;武职北面跪叩,自宣衔名,长官坐受。 宋 沉括 《梦溪续笔谈》:“ 成都府 知録,虽京官,例皆庭参。”《宋史·郑刚中传》:“都统每入謁,必庭参然后就坐。”《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垂老得这一个教官,又要去递手本,行庭参,自学得腰胯硬了,做不来这样的事。”
庭参是古代中国官场中的一种正式拜见礼仪,特指下级官员在特定场合按规仪拜见上级官员的行为。其核心含义与仪式形式如下:
仪式性质
指下属官员在官署厅堂(庭)按等级次序向长官行礼参拜,常见于新任官员报到、节日庆贺或公务汇报等正式场合。该仪式强调尊卑秩序,属官方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历史背景
盛行于宋、元、明、清时期。据《宋史·礼志》记载,文武官员赴任后需"庭参"主官,如节度使见宰相须"舞蹈拜叩";明代州县官每日清晨需庭参知府,称"衙参" 。
空间规范
行礼地点限定于官署正厅(庭),《朱子语类》载:"百官晨集,序立庭下,俟长官升堂,分行参揖。" 体现仪式的庄重性与空间象征意义 。
等级差异
礼制功能
通过仪式化行为强化官僚体系层级,《唐六典》将庭参纳入"百官相见仪制",成为权力结构的视觉化表达 。
制度演变
清代简化庭参程序,但《清会典》仍保留"属官见长官,行庭参礼"条款,直至清末官制改革后逐渐废止 。
参考资料来源
“庭参”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tíng cān,其核心含义指封建时代下级官员按礼仪谒见长官的礼节。以下是详细解释:
庭参是古代官场礼仪制度的一部分,要求下级官员进入官厅后,根据自身职务性质(文职或武职)向长官行特定跪拜礼。
主要用于地方官员拜见上级或特定职务的例行参拜,例如宋代成都府的京官也需遵守此礼,体现严格的等级制度。
部分资料(如)将“庭参”解释为“庭院中种植人参,比喻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人”,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历史文献,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读。主流定义仍以古代官场礼仪为主。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梦溪续笔谈》《宋史》等原始文献,或参考搜狗百科、沪江词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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