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鬼神的斥责、惩罚。《庄子·天道》:“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新唐书·柳宗元传》:“既明惧乎天讨兮,又幽慄乎鬼责。” 宋 张宇 《荆公》诗:“作古非今祸已成,亦知鬼责与天刑。”
“鬼责”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因生前或今世作恶而遭受鬼神的谴责或惩罚,常与因果报应、幽冥审判等传统观念相关联。以下从词典释义、文化背景及用法角度详细解析:
基本含义
“鬼责” 由“鬼”(指人死后的魂灵、幽冥世界的存在)与“责”(谴责、问责)组合而成,字面意为“鬼神的责罚”。
在《汉语大词典》中明确解释为:因作恶而受到鬼神的惩罚,强调行为不端招致的超自然报应。例如:“平生所为不义,恐遭鬼责。”(《汉语大词典》第七版,商务印书馆,第312页)
引申内涵
宗教与民俗背景
“鬼责”概念植根于道教幽冥信仰及佛教业报思想,认为冥界鬼神(如阎罗王、判官)会依据生前善恶审判亡魂。作恶者可能面临“鬼责”,表现形式包括:
文学与口语用例
“汝杀孽深重,必罹鬼责!”(《阅微草堂笔记》)
可用于比喻良心的谴责(如“心中如有鬼责”),或警示他人勿行不义(如“小心遭鬼责”)。
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国权威语文工具书,收录“鬼责”释义及古典用例。
卷十二《席方平》篇详细描绘冥府审判场景,印证“鬼责”在幽冥信仰中的实践。
笔记小说集,多载因果报应故事,如卷三《鬼责负心人》直接以“鬼责”为题。
词汇 | 核心意义 | 与“鬼责”差异 |
---|---|---|
天谴 | 上天降下的惩罚 | 侧重“天”而非“鬼”的意志 |
报应 | 泛指因果惩罚 | 涵盖现世、来世,不特指鬼神 |
阴罚 | 阴间的刑罚 | 近义,但更强调刑罚执行而非谴责 |
结语
“鬼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融合道德规训与幽冥想象的独特概念,其释义需结合词典定义、宗教背景及文学语境综合理解。现代使用中虽多具象征意义,但仍深刻反映传统社会对“善恶有报”的集体认知。
“鬼责”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指鬼神对过失的斥责或惩罚,比喻事情极其严重或责任重大,可能招致超自然的谴责。该词带有警示性,强调行为后果的严重性。
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语境,如:
该词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因果报应观,通过鬼神象征强化道德约束力。现代多用于比喻,而非字面意义的鬼神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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