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逐条上奏。《汉书·元帝纪》:“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所讳。”《后汉书·侯霸传》:“ 霸 明习故事,收録遗文,条奏前世善政法度有益于时者,皆施行之。”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载垣端华肃顺各款》:“御史 董元醇 条奏事件,特召见 载垣 等面諭照行。”《清史稿·高宗纪一》:“准本年新进士条奏地方利弊。”
“条奏”是古代汉语中的行政术语,指官员以分条陈述的方式向君主呈递奏章的行为。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条”指分列条目,“奏”即上书进言,合称“逐条分列事由,上奏朝廷”。该词最早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有司条奏,州牧刺史举劾苛暴”,可见其作为官方文书的制度性特征。
从应用场景看,《古代汉语典章制度词典》指出,条奏多用于官吏对具体政务提出系统性建议,如财政改革、律法修订等需分类陈述的事项。其格式要求“事理分明,条目清晰”,与普通奏折相比更强调逻辑层次,《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特别注明该文书形式常见于汉唐至明清的中央官制体系。
历史文献中,《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时期房玄龄“条奏州县官吏考课之法”即为典型案例,说明该词特指具有条分缕析特征的官方奏议文书。这种文书制度体现了古代中国官僚体系对行政效率的追求,以及“明分职,序事业”的治国理念。
“条奏”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tiáo zòu,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指逐条上奏,即臣子向君主分条目陈述意见或建议的文书形式。这一用法在古代官方文献中尤为常见。
词源与演变
历史用例
应用场景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奏章制度或具体历史案例,可参考《汉书》《清史稿》等文献。
阿梨诃咃百兽长边守边糈鼻犀眈盻点缺顶多顶门针负非附辇高擎革罢公牌官船锢陋国语后己黄甘甘猾黠会当蹇傲骄怠郊吊骄堕勦扑齎送钧谕窥测莱芜炉炉匠民族区域自治谋策陪游偏转庆功会青莲朵栖身瞿唐染画柔融茹薇儒贤芟繁就简神戎食禄糕缌衰缩衣啬食所自踢蹋提早铜围挖苦罔费五坊小儿现代戏贤哲小蚕萧张谢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