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邻接青海省,澜沧江上游扎曲与昂曲在境内汇合,川藏公路经过境内。旧名“察木多”,为西藏东部地区的重要城镇。人口75万(1993年)。古迹有绛巴林(昌都寺)、卡若遗址。
昌都县(旧行政区划名)
一、名称释义
“昌都”为藏语“ཆབ་མདོ”(拉丁转写:Chamdo)的音译,意为“水汇合处”。“昌”(ཆབ)指水、河流,“都”(མདོ)指交汇、汇合,因县境地处扎曲、昂曲两河与澜沧江交汇处而得名。该名称直观反映了当地“三河并流”的地理特征,属典型的地貌命名法。
二、地理与历史地位
昌都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今属昌都市卡若区),历史上是川、滇、青三省进藏门户,素有“藏东明珠”“康巴腹地”之称。作为茶马古道枢纽,清代设昌都宗,1950年解放后始置昌都县。其名延续藏语原义,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建制,设立卡若区,但“昌都”作为地域名称仍广泛使用。
三、文化意涵
在汉语语境中,“昌”字引申为兴盛、繁荣(如“昌盛”“昌明”),“都”字可指都会、聚集地,汉语使用者常结合字面赋予“繁荣之城”的象征意义,与藏语原义的地理指向形成文化互文。
参考资料
昌都县是西藏自治区东部的重要行政区域,综合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多方面信息,其含义和背景可归纳如下:
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
昌都县位于西藏东部澜沧江上游,地处“三河一江”(昂曲、扎曲、色曲与澜沧江)交汇处。地势北高南低,最高海拔5460米,最低约3100米,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夏季温和湿润,冬季干冷,昼夜温差大,年降水量约477.7毫米。
历史沿革
人口与行政区划
县域面积约1.0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7万(1993年数据),以藏族为主。辖1镇、15乡、259个行政村。
经济与资源
以农业为主,耕地8.5万亩,草场964万亩,森林382万亩。特产包括虫草、贝母等药材,以及鹿角、麝香等资源。著名古迹有卡若遗址(距今4500年)和昌都寺(绛巴林)。
文化意义
昌都县象征藏东的繁荣发展,素有“雪域江南”之称,反映其在西藏历史与文化交流中的枢纽地位。
如需进一步了解行政区划变迁或古迹详情,可参考来源网页(如、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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