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赋以外的附加捐税。 罗尔纲 《太平天囯文物图释·土地》:“ 桐乡县 左营军师 汪 ,为启办田捐事案奉 聪王 瑞 ,諭自十月初一日起,每田(地)一亩每日捐钱一文,以济军需。”
"田捐"是汉语中一个历史性较强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中国古代以田亩为征收对象的附加性捐税。该词由"田"(土地)和"捐"(强制性征收)构成,特指官府在正税之外按土地面积额外征收的款项,常见于明清时期的地方财政运作中。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按田亩征收的苛捐杂税",强调其非正税属性。清代《赋役全书》记载,这类捐输主要用于地方公共事务开支,包括水利修缮、军需补给等临时性财政需求。其征收标准通常以土地肥瘠程度划分等级,如膏腴之地每亩征收银二分,中等地亩征一分五厘,瘠薄地亩征一分。
在实施过程中,田捐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据《中国历史大辞典》考述,不同省份对征收名目各有别称,如江苏称"亩捐"、安徽称"田亩捐"。这种税收形式的存续时间与战争局势密切相关,尤其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江南诸省为筹措军饷普遍加征此类捐税。随着近代税制改革,田捐逐步被纳入统税体系,至民国初期基本废止。
“田捐”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为田赋以外的附加捐税,常见于历史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田捐指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政府或地方政权在常规田赋(土地税)之外额外征收的税费。这种捐税通常用于特定用途,如军需、公共工程等。
在部分语境中,“田捐”也被引申为个人将田地捐献给国家或公共事业的行为,强调舍弃私利以支持公共利益的精神。不过这一用法更偏向文学或成语化表达,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如需进一步了解田捐在太平天国时期的具体实施案例,可参考罗尔纲的《太平天国文物图释》等史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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