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控股公司”(431頁)。
股權公司,又稱“控股公司”或“持股公司”,是一種以股權為核心的企業組織形式,主要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來實現對其經營活動的控制和影響。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股權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債券吸收資金,購買其他公司股權,從而形成對目标公司的控制權。其目的包括盈利(如分紅、股權增值)和構建壟斷性經營集團。廣義上,這類公司可能僅專注于控股(純粹控股公司),也可能同時經營自身業務(混合控股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權公司股東享有資産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及選擇管理者等法定權利,同時需承擔出資義務。
如需更完整的行業案例或運作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如三茅人力資源網、漢典等)。
股權公司是指通過交易股票等方式,以獲取股權并以股權為主要經營方式的公司。它是一種經濟實體,通過股權的流動實現資本的流動和投資者的財富增長。
《股權公司》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肉(月)和言。其中,肉(月)是第78個部首,總筆畫數為6;言是第149個部首,總筆畫數為7。
《股權公司》一詞是現代漢語詞彙,直接表示公司以股權為主要經營方式。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股權公司」。
古代對于《股權公司》這個概念并沒有完全相應的漢字寫法,因為股權公司是現代商業制度發展出來的一種特殊公司形式,古代沒有相應的概念和寫法。
1. 這家股權公司是我投資的明星企業之一。 2. 他在股權公司中持有很大比例的股份。
股權,公司。
股份制公司、股份公司。
非股權公司、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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