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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笛的意思、鼓笛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鼓笛的解釋

(1).鼓和笛。 唐 白居易 《立部伎》詩:“堂上坐部笙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鳴。”

(2).指鼓笛曲。《宋史·樂志十七》:“法曲、龜茲、鼓笛三部,凡二十有四曲。”

(3).樂器聲。 唐 韓愈 《潭州泊船呈諸公》詩:“夜寒眠半覺,鼓笛鬧嘈嘈。” 宋 王禹偁 《畬田詞》:“畬田鼓笛樂熙熙,空有謌聲未有詞。”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鼓笛"是漢語中一個複合名詞,由"鼓"和"笛"兩種傳統樂器組合而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鼓和笛,亦泛指樂器"。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元稹《立部伎》詩雲:"堂上坐部笙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鳴",生動描繪了古代宮廷樂隊的演奏場景。

從構詞法分析,"鼓"為敲擊類膜鳴樂器,甲骨文中已見其形,象征節奏掌控;"笛"屬管樂器,竹制六孔,《說文解字》釋為"七孔竹筒",二者組合形成音樂表現的完整維度。宋代《夢溪筆談》記載民間社火表演"擊鼓吹笛,跳踯作戲",印證其作為傳統樂隊的核心配置。

在語義延伸層面,"鼓笛"常被賦予文化象征意義。明代《樂律全書》将其列為"八音之要",指代禮樂制度的物質載體。現代語言應用中,該詞多用于文學修辭,如"鼓笛齊鳴"形容熱鬧場面,"停鼓息笛"則喻示活動終止,體現了漢語雙音節詞特有的意象組合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鼓笛”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權威信息如下:

  1. 基本含義
    指鼓和笛兩種樂器的組合。唐代白居易在《立部伎》中描述“堂下立部鼓笛鳴”,說明鼓笛常用于古代樂舞表演中的伴奏。

  2. 曆史背景
    據《宋史·樂志》記載,宋代将音樂分為法曲、龜茲、鼓笛三部,其中“鼓笛部”包含24首樂曲,表明其作為獨立音樂類别的地位。此外,河南舞陽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骨笛(距今約9000年)證明笛類樂器在中國有悠久曆史。

  3. 文學中的描寫
    唐代韓愈在《潭州泊船呈諸公》中以“鼓笛鬧嘈嘈”形容樂器合奏的熱鬧場景;宋代王禹偁的《畬田詞》則用“畬田鼓笛樂熙熙”表現農耕時的歡快氛圍。

  4. 鼓笛曲
    唐代有名為“鼓笛曲”的獨奏樂曲,如沈括《夢溪筆談》提及的杖鼓曲,多用于宮廷或儀式表演。

  5. 樂器形制
    部分文獻将“鼓笛”視為一種無鍵短笛與小鼓的固定組合,常用于民間合奏。

鼓笛既可指鼓與笛的合奏形式,也可代指特定樂曲或樂器組合,其應用場景涵蓋宮廷雅樂、民間節慶等,具有豐富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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