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彩閃耀貌。《四遊記·猴王動寶勾簿》:“我們這海當中天河底,有一塊神珍鐵,這幾日光豔豔,敢莫是該出現,今日卻遇此聖也。”
“光豔豔”是一個形容詞,主要用來形容物體或人物光彩閃耀、鮮明豔麗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物體表面光澤明亮、色彩鮮豔,具有強烈的視覺吸引力。例如《四遊記》中描述“神珍鐵這幾日光豔豔”,即強調物體因光澤而顯得耀眼。
字義分解
“光豔”側重靜态的鮮明豔麗(如“光豔奪目”),而“光豔豔”通過疊字增強動态感,更突出光彩流動、閃耀的視覺效果。
提示:若需更多古籍例證或近義詞辨析,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光豔豔”是一個形容詞詞組,用來形容物體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光彩照人、色彩鮮豔奪目。
“光豔豔”的部首拆分為“光”和“⺈”(左邊為“兒”字旁),總共有16畫。
“光豔豔”是漢語詞彙,來源于漢字。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光豔豔”。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光豔豔部分私隻以其含義和用法而與現代有所不同,字形基本相似。
1. 五彩斑斓的花園裡,鮮花光豔豔地綻放着。
2. 陽光照在水面上,湖水泛起了一道道光豔豔的波紋。
1. 光芒萬丈
2. 豔麗如花
3. 豔冠群芳
4. 光芒四射
近義詞:明亮、璀璨、絢麗
反義詞:暗淡、黯淡、無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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