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過譽。《後漢書·明帝紀》:“而閒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蚩也。” 明 汪廷讷 《廣陵月》第四出:“[生] 永新 ,你果然歌得好。[旦]奴婢何當陛下過稱。”《醒世姻緣傳》第十四回:“ 晁源 道:‘承老父母過稱,明早當專奉,老父母當自己開嘗,不要托下人開壞了酒。’”
猶過秤。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三部分二:“他萬想不到素來切四個小錢的豬頭肉,還要揀精揀肥,還要親自過稱的 陸茂林 ,公然不同了,剛一上檐階,就向 王老七 喊道:‘今天要大大地照顧你一下, 王老七 !’”
"過稱"是一個漢語動詞短語,其核心含義指用秤稱量物品的重量,強調對物品進行計量确認的過程。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
過稱(guò chēng)指通過秤具測量物體的重量。其中:
該詞常見于口語及方言,多用于交易場景中對貨物重量的核實。
如:"這批貨需要先過稱,再結算貨款。"(《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在部分方言區(如西南官話)中,"過稱"可替代"稱重",強調動作的完整性。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出版,收錄"過稱"為動詞短語,釋義為"用秤稱"(ISBN:978-7-100-12450-5)。
查看詳情(注:鍊接為商務印書館官方書籍介紹頁)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明确标注"過稱"屬口語詞,例句:"糧食入倉前必須過稱。"
來源索引(注:鍊接為《漢語大詞典》數字平台)
《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
記錄"過稱"在四川、湖北等地的方言使用,常與"過磅"(稱重器械)連用。
"過稱"是漢語中具實用性的動作動詞,其釋義與用法在權威詞典中均有明确記載,且與日常生活、商業交易緊密關聯。
“過稱”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過度稱贊
指誇大或超出實際地贊揚他人,可能帶有真誠贊賞或諷刺意味。例如:
“陛下過稱”(表示對他人贊譽的謙辭)。
該含義源自《後漢書》中“過稱虛譽”的用法,強調評價與實際不符。
用秤稱量(同“過秤”)
多用于口語或方言,表示用秤測量物品重量。例如:
“沒有過稱,怎麼知道有沒有超重?”。
此用法在部分方言中常見,但規範性較弱。
在《後漢書·顯宗孝明帝紀》等古籍中,“過稱”可表示名不符實,即虛誇與事實不符的聲譽,屬于曆史語境下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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