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謂男女過時而無匹配者為“無夫家”。《周禮·地官·媒氏》:“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 陳奂 傳疏:“古者未三十男亦行娶,未二十女亦行嫁。三十、二十為年盡,若踰時無夫家,則為鰥寡矣。”
"無夫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核心含義指女子未出嫁或未締結婚姻關系,因而沒有夫家(即丈夫的家族)。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綜合釋義:女子未嫁,無夫家可依附。
社會語境
在宗法制度下,“夫家”是女性婚後歸屬的象征。“無夫家”即女子未進入婚姻狀态,如《儀禮·喪服》中“未嫁女子”的禮制描述。
記載女子婚後“居夫家”的義務,反推“無夫家”即未履行婚約的狀态 。
區分“已嫁”“未嫁”的禮儀差異,未嫁者無夫家宗族關系 。
段玉裁注“家”字:“夫家,猶言夫之室也”,佐證“夫家”的歸屬含義 。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方言或曆史文本(如閩南語保留“無夫家”指未婚女性),但普通話已被“未婚”“未嫁”等替代。需注意其古語色彩,避免現代誤用。
(注:因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版本;若需線上文獻,可參考“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數據庫對應條目。)
“無夫家”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指古時男女超過適婚年齡仍未婚配的狀态。根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古代規定男性三十歲、女性二十歲為婚嫁年齡上限,若超過仍未成家,則被稱為“無夫家”。該詞既適用于男性也適用于女性,但實際語境中多用于描述女性因喪偶、離異或未婚而獨自生活的狀态。
需注意該詞與現代語境的區别:古代“無夫家”帶有強制性婚配色彩,而現代更強調個人婚姻自由。其核心含義始終圍繞“超齡未婚”這一社會現象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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