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戒律。每日一餐,過了中午就不再吃食。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午食》:“古以不能夕食為病, 宋 人言長年訣:夜卧不覆首,晚飯少數口。避瘴者訣:稍飲卯前酒,莫喫申後飯,似非常行之道。學佛者則過午不食,謂是佛所制……佛以日午食者,乞他食故。”亦作“ 過中不食 ”。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五章:“日中一食,日中者,日午也。即後世之所謂過中不食。”
"過午不食"是漢語中源自佛教戒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每日正午之後不再進食的行為規範。該詞由"過午"(超過正午時辰)與"不食"(停止飲食)兩部分構成,現演化為兼具傳統文化内涵與健康管理理念的詞彙。
從佛教戒律角度,《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規定僧侶須在"日影過午三指"後禁食,此制度傳入中國後形成"過午不食"的修行準則。該戒律旨在通過節制食欲培養修行者的自律精神,屬于佛教"頭陀行"苦修體系中的重要組成。
現代健康領域引申該詞為間歇性禁食療法,指在特定時間段(通常為午後至次日清晨)停止熱量攝入。根據《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相關研究,適度限制飲食時長可能改善代謝功能,但需在專業指導下實施。需特别說明,醫學界建議普通人群實施此類飲食法應遵循個體化原則,避免盲目效仿宗教修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語義邊界包含:該詞不適用于描述病理性厭食症狀,與"節食減肥"存在本質區别。兒童、孕婦及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體,更需在醫師指導下制定飲食方案。
“過午不食”是佛教中的一項戒律,原稱“不非時食”,指修行者在正午之後至次日黎明前不再進食固體食物,僅可飲水或代茶飲。其核心含義與相關背景如下:
佛教認為過午不食有五大好處:
如需了解具體修行方法或健康建議,可參考佛教經典或咨詢專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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