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火焚燒山林,烤幹沼澤。 宋 劉攽 《鴻慶宮三聖殿賦》:“焚山烈澤,害服妖息。鳥獸鹹若,草木允植。”
焚山烈澤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的成語,字面意為“焚燒山林,烤幹沼澤”,比喻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地破壞自然或資源,常用于批判短視而極端的行為。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及用法:
字面含義
“焚山”指放火燒毀山林,“烈澤”指烤幹或蒸幹沼澤(“烈”通“裂”,有使之幹涸之意)。合指以毀滅性方式開發自然資源。
例:《左傳·昭公二十年》載:“焚山而獵,竭澤而漁”,與此意近同。
引申義
比喻為眼前利益過度索取,無視長遠後果,含強烈貶義。
例: 宋代《冊府元龜》批評暴政:“焚山烈澤,民不堪命。”
此成語化用自先秦典籍中的生态警示:
“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焚薮而田,豈不獲得?而明年無獸。”
強調破壞性開發的不可持續性,為“焚山烈澤”的語義雛形(來源:《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
如清代筆記《容齋隨筆》評貪吏:“焚山烈澤以取金玉,終緻地瘠民貧。”
現代語境中,常用于批評濫伐森林、污染水源等行為(來源:《現代漢語大詞典》)。
收錄“焚山烈澤”詞條,釋義為“毀林涸澤,喻貪求無厭”。
歸入“貶義成語”,強調其“破壞根本以求暫利”的内涵。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辭書;如需電子資源,可查閱“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網站收錄的《呂氏春秋》《左傳》等原文。)
“焚山烈澤”是一個漢語成語,其詳細解釋如下:
該成語出自宋代劉攽的《鴻慶宮三聖殿賦》:“焚山烈澤,害服妖息。鳥獸鹹若,草木允植。”。原文描述通過極端手段(焚燒山林、排幹沼澤)消除災害,使自然恢複秩序。
部分非權威資料(如)提到其引申為“采取極端手段完成任務”,可能與戰國時期白起攻楚的典故相關。但此說法未見于古籍或權威辭書,需謹慎采信。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鴻慶宮三聖殿賦》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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