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ft a lady received from her fiance when engaged;bretrothal gifts] 舊時定婚時由男方送給女方的定禮
舊時訂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定禮。《金6*瓶6*梅詞話》第七回:“曾受了那人家插定不曾?”《儒林外史》第二七回:“老太家裡拿出四樣金首飾,四樣銀首飾來……交與 沉天孚 去下插定。”參見“ 插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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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定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訂婚儀式中男方贈予女方的定親信物,尤指簪钗類首飾。這一習俗源于“納徵”禮制,是婚姻六禮中确立婚約的重要環節。以下從詞典釋義與文化背景分述:
本義
指訂婚時男方交付女方的信物,特指簪、钗等頭飾。《漢語大詞典》釋為:“舊時定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定禮,多指首飾。” 其形态多為金銀或玉質,如《儀禮·士昏禮》所載“納徵”環節中象征信守的飾物。
引申義
引申為婚約的憑證。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第七十五回:“狄家擇了吉日,下了插定。”(參見中華書局整理本) 此處“插定”即指完成訂婚程式,确立婚約關系。
古代婚俗中,“插定”儀式需由男方親屬将簪钗插于女方發髻,象征婚姻關系的締結。此禮源自周代“六禮”之“納徵”,《禮記·昏義》載:“納徵者,納聘財也。” 簪钗作為信物,兼具貴重性與象征性,體現“結發同心”之意。
現代漢語中,“插定”一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民俗研究及傳統文學創作,如研究論著《中國婚姻史》(陳顧遠著)對“插定”禮俗有詳細考據。日常語境中,該詞已逐漸被“訂婚信物”“聘禮”等替代,但仍保留于方言及非物質文化遺産記錄中。
參考資料:
“插定”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舊時訂婚儀式中男方贈予女方的定禮,是傳統婚俗的重要環節,象征婚約的正式确立。
部分資料(如)将“插定”解釋為成語,意為“确定位置或解決問題”,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婚俗含義存在混淆,需謹慎參考。
如今,“插定”一詞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中,用于探讨傳統婚嫁制度。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婚俗細節,可查閱《金瓶梅》《儒林外史》等原著或相關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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