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義務的意思、公民基本義務的詳細解釋
公民基本義務的解釋
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體現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結合,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一緻性。
詞語分解
- 公民的解釋 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剝奪其公民權利詳細解釋.指古代為公之民。《韓非子·五蠹》:“是以公民少而私人衆矣。” 陳奇猷 集釋:“為公之民少,為私之人衆。”.謂君主之民,公
- 義務的解釋 不要報酬義務勞動詳細解釋.與“權利”相對。指政治上、法律上、道義上應盡的責任。 康有為 《大同書》甲部第四章:“若夫應兵點籍,則凡有國之世,視為義務。”.不要報酬的。如:義務演出。
專業解析
公民基本義務,是指由一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根本性法律責任,是國家和社會對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要求。它體現了公民與國家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公民身份的核心内涵之一。
一、核心定義(詞典角度)
從漢語詞典及法律術語角度,“公民基本義務”可拆解為:
- 公民: 指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自然人。
- 基本: 指根本的、主要的、不可或缺的。意味着這些義務是公民責任體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
- 義務: 指法律規定的、主體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性要求。它意味着責任和應當性。
因此,公民基本義務即指憲法規定的、作為國家成員必須履行的根本性責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中國憲法規定的主要公民基本義務内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權威解釋,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 公民有責任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主權統一和國内各民族之間的團結。這是國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憲法》第五十二條明确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律是社會行為的基本準則。遵守憲法和法律是公民最基本的行為規範。《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産,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公民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并應積極維護之。《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公民的神聖職責,適齡公民有依法服兵役或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依法納稅的義務: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用于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公民有依照法律的規定納稅的責任。《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其他義務: 憲法還規定了諸如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雖政策已調整,但憲法條文未修改)、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以及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公民基本義務的主要特征
- 根本性: 由憲法直接規定,是公民責任體系的基礎。
- 法定性: 其具體内容和履行方式由法律明确規定。
- 強制性: 公民必須履行,不履行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平等性: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地承擔基本義務(特定情況如服兵役有年齡、健康等法定要求除外)。
- 與基本權利的統一性: 公民在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憲法規定的基本義務,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來源:法學基礎理論,如《憲法學》教材]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最新修正文本)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方網站法律法規數據庫
- 權威法學教材及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對相關詞條的解釋、《憲法學》教科書對公民基本義務的闡述)
網絡擴展解釋
公民基本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根本性責任,具有法律強制性和基礎性。以下從定義、具體内容和特點三方面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公民基本義務又稱憲法義務,指由憲法直接規定的公民對國家和社會必須承擔的核心責任。這些義務體現國家利益與個人責任的統一,構成普通法律義務的基礎。
二、核心内容
根據《憲法》規定,我國公民基本義務主要包括:
- 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維護國家主權完整和全國各民族和諧共處;
- 遵紀守法:遵守憲法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産,遵守公共秩序與社會公德;
- 國家安全與榮譽: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 國防義務: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保衛祖國抵抗侵略;
- 納稅義務:依法向國家繳納稅款;
- 其他義務:包括勞動、受教育、計劃生育、撫養子女和贍養父母等。
三、主要特點
- 憲法直接規定:效力層級最高,具有根本法約束力;
- 權利義務統一性:與基本權利共同構成公民法律地位的基礎,體現權責一緻原則;
- 基礎性作用:為其他法律義務的設定提供依據;
- 普遍約束力:適用于全體公民,不因身份差異而免除。
需注意,公民基本義務的具體履行方式由《憲法》和相關法律共同規定,如《兵役法》《稅法》等對相關義務作出細化要求。更多完整信息可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等權威渠道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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