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劉向 《列仙傳·安期先生》:“ 安期生 者 琅耶 阜鄉 人也,賣藥海邊,時人皆言千歲翁。 秦始皇 東遊請見,與語三日三夜,賜金璧數千萬。出於 阜鄉 亭,皆置去,留書,以赤玉舄一量為報曰:‘後數年來求我於 蓬萊山 ’”《史記·封禅書》:“ 少君 ( 李少君 )言上( 漢武帝 )曰:‘臣常遊海上,見 安期生 。 安期生 吃巨棗,大如瓜。’”後遂以“食棗約”指仙人的約會。 明 高啟 《贈李外史》詩:“何當共赴食棗約,三花醉折春濛濛。”
“食棗約”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神話傳說的典故性詞語,其含義和出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一、基本含義 指仙人的約會或與仙人相會的約定,常用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對超脫塵世、追求仙道的向往。
二、典故溯源
三、文學應用 明代詩人高啟在《贈李外史》中曾用“何當共赴食棗約”表達對仙緣的期待,可見該詞多用于詩詞中以烘托缥缈意境。
四、注意 部分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吃棗時需節制”,此說法可能與《論語》中飲食禮儀描述混淆,需以權威文獻的仙人典故釋義為準。
該詞承載了中國古代對長生和仙界的想象,其文化意涵遠大于字面意義,使用時應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食棗約》是一句成語,意為按時吃棗子。這個成語是用來形容按照約定的時間去做某事,表示守約、守時的意思。
《食棗約》的拆分部首是食、棗和約。其中,食部首的意思是食物,棗部首的意思是棗子,而約部首的意思是約定、約束。
按照漢字筆畫順序拆分,《食棗約》的筆畫分别為6畫、9畫和6畫。
《食棗約》這個成語的來源相傳與唐代的宰相魏征有關。據說,魏征在任官期間非常注重貪污和損公肥私的現象,并制定了一條法律,規定官員每月必須上交一袋棗子,作為紀律執行的象征。
《食棗約》的繁體字形為「食棗約」。
《食棗約》在古時的字形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其中「食」字的古字形為「飠」;「棗」字的古字形為「槗」,「約」字的古字形為「約」。
他一向非常守時,對于與朋友的聚會,《食棗約》一樣準時到達。
守約、守時、約定、約束、棗子、食物
守時、守約、守株待兔
違約、違時、隨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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