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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銷的意思、包銷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包銷的解釋

(1)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sale]

(2) 承攬貨物,負責銷售

(3) 包下全部産品的銷售

詳細解釋

(1).謂商人承攬貨物,負責銷售。

(2).謂商業機構跟生産單位訂立合同,把生産出來的全部産品包下來銷售。

(3).我國對民族資本主義工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所采取的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之一。具體做法是:國營商業對私營工廠在一定時期内所生産的某種産品的一部或全部,按規定規格、質量和合理價格進行收購。包銷産品一般不準私營工廠自行銷售。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包銷作為商業術語,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一方承擔全部銷售責任的行為,常見于出版、金融、貿易等領域。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一、漢語詞典釋義

  1. 基本定義

    指企業或個人(包銷方)按約定條件,獨家承購供應商的全部或特定數量商品,并自行銷售的行為。包銷方承擔銷售風險,同時享有獨家經營權(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2. 詞性擴展

    • 動詞:表示“承攬銷售”的動作(如“出版社包銷了這批圖書”)。
    • 名詞:指代包銷協議或角色(如“他是該産品的包銷商”)。

二、商業實踐中的深層含義

  1. 權責關系

    包銷方需買斷商品所有權,自負盈虧;供應商則獲得穩定的銷售渠道,但喪失直接定價權(《商業經濟學術語規範》)。

  2. 典型場景

    • 證券發行:投行包銷新股,未售出部分自行購入。
    • 出版行業:經銷商預付貨款買斷圖書印數,全權負責分銷。
    • 國際貿易:海外代理商獨家承銷特定區域内的商品。

三、法律特征

包銷合同需明确商品範圍、區域限制、價格機制及違約責任。例如:

“出版社與書店籤訂包銷協議,約定書店以每冊30元買斷5000本新書,不得跨區域銷售。”

此模式區别于代銷(不轉移所有權)和經銷(可多渠道合作),具有排他性與風險集中性。


四、權威來源參考

  1. 《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于買賣合同的權責條款
  3.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驗證鍊接,此處僅标注文本來源,避免虛構鍊接。)

網絡擴展解釋

包銷(Exclusive Sales/Bought Deal)是一種商業或金融協議,指一方通過合同約定,在一定條件和期限内獲得對特定商品或證券的獨家銷售權。以下是其核心特點和應用場景:

一、基本定義

  1. 貿易領域:供貨方(如出口商)通過協議将某類商品在特定地區、期限内的經營權獨家授予包銷商,使其享有排他性銷售權。
  2. 金融領域:承銷商(如券商)與發行人籤訂協議,承諾購買全部或未售出的證券,并承擔銷售風險。

二、核心特點

  1. 獨家專營權:包銷商在協議範圍内對商品/證券擁有壟斷銷售權,其他主體不得介入。
  2. 協議約束:雙方通過包銷協議建立長期合作,具體交易可能需另行籤訂合同。
  3. 風險轉移:包銷方需承擔銷售未達預期的風險(如積壓商品或證券需自行處理)。
  4. 適用範圍:既適用于國際貿易(如、3所述“國外包銷商”),也適用于國内企業間合作。

三、應用場景

  1. 商品貿易:常見于出口業務,例如某品牌授權海外經銷商獨家代理其産品,期限通常為1-2年。
  2. 證券發行:企業IPO時,承銷商以包銷方式确保融資目标,未售出證券由承銷商購買。
  3. 庫存處理:生産商将積壓商品交由包銷商全權銷售,快速回籠資金。

提示:包銷與“獨家代理”的區别在于前者買斷商品所有權,而代理僅代表賣方銷售。具體協議内容需根據行業特點協商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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