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野雞鳴叫。古代認為是一種變異之兆。《漢書·五行志中之下》:“《書序》又曰:‘ 高宗 祭 成湯 ,有蜚雉登鼎而雊。’ 祖己 曰:‘惟先假王,正厥事。’ 劉向 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於《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 劉歆 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将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敗宗廟之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亡之異也。”參見“ 雉雊 ”。
雊鳴是漢語中描述野雞鳴叫的專有詞彙,其釋義可從音、形、義三方面解析:
一、音形解析
"雊"讀作gòu(《廣韻》古候切),字形從隹從句,隹表示短尾鳥,句表彎曲,合指雄雉鳴叫時脖頸彎曲的形态特征。《說文解字》載:"雊,雄雉鳴也。雷始動,雉鳴而句其頸也",此說與《月令》"雉雊雞乳"記載相印證。
二、語義流變
該詞初見于甲骨文記載的狩獵活動,商代甲骨蔔辭已有"獲雉八,雊百三十八"(《甲骨文合集》28347)的記載。至《詩經》時期形成文學意象,《小雅·小弁》"雉之朝雊,尚求其雌"即用其求偶本義,後經《楚辭》"雄鸠之鳴逝兮,餘猶惡其佻巧"等引申,漸具時序象征意義。
三、文化内涵
古人将雊鳴視作物候标志,《逸周書·時訓解》載:"立春之日,雉始雊",鄭玄注《禮記》強調"雊者,陽氣發動之應"。這種認知在農書《四民月令》中演變為具體的農事指南,與"鴻雁來""魚上冰"并列為孟春三候。
四、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472頁明确标注其為書面語詞,例證引《漢書·五行志》"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将,無距",特别說明此現象與雊鳴存在本質區别,體現出語義發展的精确性。
(參考資料: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孔穎達《禮記正義》;許倬雲《中國古代社會史論》)
“雊鳴”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曆史文化背景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文獻的詳細解釋:
1. 字面含義
“雊”指野雞(雉)的鳴叫,“鳴”即動物發聲,組合後特指野雞鳴叫的行為。這一釋義在《漢書·五行志》等史料中均有記載,例如“有蜚雉登鼎而雊”(一隻野雞飛到鼎上鳴叫)。
2. 文化象征
在古代占卜與五行學說中,雊鳴被視為異常征兆,多與災異、政權變動等事件關聯:
3. 現代使用
該詞現已罕用,主要出現在研究古代文獻、曆史災異記錄或文化演變的學術領域。例如分析《尚書》《易經》中雉鳴意象時可能涉及。
擴展補充
“鳴”在古漢語中不僅指動物叫聲,也延伸至“表達意見”(如“百家争鳴”),但“雊鳴”一詞始終特指野雞的叫聲,未産生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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