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給。《漢書·匈奴傳下》:“又轉邊穀米糒,前後三萬四千斛,給贍其食。”
“給贍”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物資或經濟支持滿足他人生活所需,具有明确的供給與保障雙重内涵。根據《漢語大詞典》(第二版)解釋,“給”取“供給、供應”之義(卷九,第543頁),“贍”則為“供養、富足”之意(卷十,第217頁),二字組合後構成“以財物保障基本生存需求”的完整語義。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給贍”最早可追溯至漢代文獻中的經濟類表述,如《鹽鐵論》中“給贍農桑”即指通過物資調配保障農業生産基礎。該詞在近現代逐漸被“贍養”“供給”等替代,但在司法文書或曆史研究中仍保留特定語境下的使用,例如描述傳統宗族制度中的經濟互助義務時,“給贍”可精準表達家族内部資源調配的法定責任。
權威語言學研究顯示,“給贍”與“贍養”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強調主動提供資源的行為過程,後者偏向制度化的供養關系(《古代漢語詞彙學》,中華書局,2018年版)。在現代漢語語料庫中,該詞多出現于法制史文獻或地方志記載,特指具有契約性質的生活保障行為。
“給贍”是由“給”和“贍”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供給財物或物資,主要用于描述物質上的支持或援助。以下是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給贍”指通過物資供給滿足需求,常見于曆史文獻中描述官方或組織對特定群體的支持。例如《漢書·匈奴傳下》記載:“又轉邊谷米糒,前後三萬四千斛,給贍其食”,即通過轉運糧食解決匈奴的飲食問題。
擴展用法
該詞不僅限于家庭贍養,還可用于更廣泛的援助場景,如赈災、軍事補給等。例如清代黃鈞宰《金壺浪墨》提到“贍窮困”,即通過財物周濟貧困人群。
出處 | 例句/用法 | 釋義 |
---|---|---|
《漢書·匈奴傳下》 | “給贍其食” | 供給食物 |
《晉書·羊祜傳》 | “贍給九族” | 供給家族財物 |
《孟子·梁惠王上》 | “救死而不贍” | 財力不足以周全 |
“給贍”強調通過物質資源滿足需求,既可用于家庭倫理(如贍養父母),也可用于社會援助(如赈濟貧困)。其含義與“供給”“周濟”相近,但更具書面化和曆史語境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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