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歸附從屬。《管子·小匡》:“是故大國之君慙媿,小國諸侯附比。”
“附比”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古語詞,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釋義:
一、依附歸屬 指主動依附于某主體形成從屬關系。《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引《漢書·王莽傳》:“四夷附比”,意為邊疆民族歸附中央政權。現代用法延伸至經濟領域,如“中小企業附比産業鍊頭部企業”。
二、附加配比 表比例關系的疊加狀态,常見于數學及統計學表述。《古漢語常用字字典》釋例:“田賦附比官稅”,指田賦按照官稅标準附加征收。此義項保留在專業文獻中,如《經濟史研究》載明代“鹽課附比糧賦”。
三、并列參照 作為古籍校勘術語,指不同版本文字并列比對。據《文獻學概要》考證,該用法始見于宋代刻本批注:“以監本附比閣本異同”,體現文獻比對的核心功能。
該詞的曆時演變呈現從政治關系到數量關系的語義擴展軌迹,現代漢語主要保留第二義項的專業性用法。權威辭書釋義可參考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876頁,中華書局《王力古漢語字典》第1324頁。
“附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歸附從屬:這是最權威且高頻出現的解釋,指小國或個體依附、歸屬于更強大的主體。例如《管子·小匡》中提到:“是故大國之君慙媿,小國諸侯附比。”
多用于描述政治、社會關系中的依附行為,或文學中的比喻手法。需注意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管子》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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