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任命的外官赴任前在京借的高6*利6*貸,用于置辦行裝等。《舊唐書·武宗紀》:“又赴選官人多京債,到任填還,緻其貪求,罔不由此。”《醒世姻緣傳》第一回:“ 晁秀才 選了這等美缺,那些放京債的人每日不離門纏擾。” 清 趙翼 《陔馀叢考·放債起利加二加三加四并京債》:“至近代京債之例:富人挾貲往京師,遇月選官之不能出京者,量其地之遠近,缺之豐嗇,或七八十兩作百兩,謂之扣頭,甚至有四扣、五扣者,其取利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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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債”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高利貸形式,特指新任命的外地官員或候選官吏在京城借債,用于置辦行裝、籌措赴任費用等。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京債是京城高利貸者針對特定官員群體發放的債務,主要針對赴任前需置辦行裝、打點官場的新任或候選官員。這類借貸因利息極高,被稱為“官吏債”或“官債”。
曆代政府試圖遏制京債,如明代發放“道裡費”、清代預借養廉銀,但均未奏效。法律雖規定利息上限(如《大明律》要求“月利不超三分”),但執行困難。
京債是古代官僚體系下的畸形産物,反映了俸祿制度缺陷和官場腐敗,其高利貸性質對社會經濟與吏治造成深遠負面影響。
《京債》是指從北京地區發行的債券,也可以泛指由北京市政府或其代理機構發行的各類債券。
《京債》的拆分部首是“亠”和“貝”,其拆分後的筆畫數分别為2和9。
《京債》一詞源于中國的金融市場,用來描述北京地區發行的債券品種。
《京債》的繁體字為「京債」。
根據古代的漢字書寫規範,《京債》的古時候寫法可能會有些許差異,但大緻上仍然會包含“亠”和“貝”這兩個部首。
1. 今年北京市政府計劃發行10億元人民币的《京債》。
2. 由于市政府的財政困難,發行的《京債》受到了市場的擔憂。
與《京債》相關的組詞有:債券、北京、金融、市政府
沒有具體的近義詞可以與《京債》對等替換,因為該詞是用來特指北京地區的債券。
沒有具體的反義詞可以與《京債》對等替換,因為該詞是用來特指北京地區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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