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雞的一種。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禽二·鸐雉》:“山雞有四種,名同物異:似雉而尾長三四尺者,鸐雉也。”
鸐雉是漢語中對長尾雉屬鳥類的古稱,該詞屬于書面語詞彙,現多用于文獻及學術領域。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鸐”字音dí,特指尾羽修長的雉類,其釋義可細分為以下三方面:
一、物種特征
鸐雉指代我國特有的長尾雉屬(Syrmaticus)鳥類,尤以白冠長尾雉為代表物種。這類雉科禽鳥具有顯著特征:雄性體長可達1.8米,尾羽長度約占體長三分之二,羽色豔麗多具金屬光澤,求偶時會展翅開屏《中國鳥類志》。雌性體型較小,羽毛呈保護色。
二、文化溯源
該稱謂最早見于《爾雅·釋鳥》,晉代郭璞注疏載“鸐雉似山雞而小冠,背毛黃,腹下赤,項綠色”。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其藥用價值,稱其羽毛可作裝飾。古代文賦中常用“鸐雉”象征祥瑞,如《西京雜記》載漢代宮苑豢養珍禽即含此物種。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生物學分類中,“鸐雉”對應國際學界确認的5種長尾雉屬鳥類,包括白頸長尾雉(Syrmaticus ellioti)、黑頸長尾雉(Syrmaticus humiae)等瀕危物種。2021年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已将全部長尾雉屬列入國家一級或二級保護動物。
鸐雉是中國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一種野雞類禽鳥,具體含義及特征如下:
鸐雉又稱“山雞”“山雉”,是雉科鳥類的一種。其名稱源于羽毛的美麗形态,“翟”指華麗羽毛的樣态,因栖息山林而得名()。古時與鷮雉、鷩雉、錦雞等常被混淆,但根據《本草綱目》記載,鸐雉尾長三至四尺,體型較鷮雉小()。
鸐雉屬于山雞的四種類型之一,主要分布于伊洛、江淮等山林地帶()。古代按方位對雉類命名,如東方稱“鶅雉”,西方稱“鷷雉”,而鸐雉可能屬于地域性泛稱()。
在傳統中醫中,鸐雉的肉可入藥,性味甘平、有小毒,但具體功效古籍記載較少()。其肉質鮮美,但需注意毒性風險。
鸐雉因羽毛華美,常被賦予“自愛其尾”的意象,文獻中多描述其照水而舞的習性()。《禽經》《本草綱目》等均将其作為珍禽記錄。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文獻原文或現代生物學分類,可參考《本草綱目》及相關鳥類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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