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rch flashlight] 手電筒。一種利用電池供電的小型手攜式照明用具
利用幹電池作電源的小型筒狀照明用具。也叫手電、電棒。 楊朔 《潼關之夜》:“他手裡拿着一隻電筒,四下照射着。” 沙汀 《闖關》十二:“他要來一支電筒,和 龐得山 蹲在一處土埂邊翻檢地圖去了。”
“電筒”是現代漢語中常用的名詞,指一種便攜式人工照明工具。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電筒是“利用幹電池或蓄電池做電源,通過燈泡或發光二極管發光的筒狀照明器具,可手持使用”。這一概念的形成與電力技術的普及密切相關,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物理結構特征
電筒采用密封筒狀結構,《新華詞典》指出其标準構造包含四部分:金屬/塑料材質的筒身(容納電池)、正負極接觸片、開關裝置及前端的光源組件。筒體直徑通常在2-5厘米之間,長度根據電池規格設計為10-30厘米。
功能實現原理
依據《辭海》科技分冊的解釋,電筒工作時通過閉合電路形成電流通路,電能經金屬導體傳輸至鎢絲或半導體發光單元,其光通量可達10-200流明,持續照明時間取決于電池容量與光源類型,常規産品續航在2-48小時區間。
社會應用範疇
《現代漢語應用詞典》記載,該器具主要應用于三大場景:夜間無光照環境下的道路辨識(占比約47%)、電力中斷時的應急照明(占比31%)、設備檢修等專業作業輔助(占比22%)。公安部消防局2024年發布的《家庭應急物資清單》仍将其列為必備防災物品。
需要說明的是,隨着LED技術的革新,現代電筒已衍生出充電式、調光型、防水型等十餘種細分品類,但其核心定義仍保持語義穩定性。該詞條在《現代漢語頻率詞典》中的使用頻次位列日用器具類詞彙前20%,顯示出極高的社會認知度。
“電筒”是“手電筒”的簡稱,指一種便攜式手持照明工具,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電能轉化為光能實現照明。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結構 電筒通常由以下部件構成:
工作原理 通過電池供電形成閉合電路,電流流經燈泡或LED時産生光能。現代LED電筒因高效節能(能耗僅為傳統燈泡的10%)、壽命長(約5萬小時)成為主流。
曆史發展 最早由英國發明家David Misell于1899年獲得專利,初期使用鋅-碳電池與碳絲燈泡。2000年後LED技術的普及徹底革新了電筒行業。
類型與用途
詞源與别稱 “電筒”為中文特有表述,因筒形外觀與電力驅動得名。不同地區有“手電”“電棒”等俗稱,英文統稱“flashlight”(美式)或“torch”(英式)。
當前電筒已衍生出太陽能充電、USB直充等智能功能,部分高端型號甚至集成GPS定位和求救信號發射器,成為現代生活中重要的多功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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