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折合抵數。 宋 蘇轍 《龍川略志》卷八:“今欲罷鑄一百萬貫,漕司既收鑄本五十萬貫矣,其餘五十萬貫,以内藏紬絲綿止據元價折充。”《元典章·戶部四·婚禮》:“婚姻聘財表裡頭面諸物在内,并不以元寶鈔為則,以財畜折充,聽若和同,不拘此例。”
折充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動詞,由“折”與“充”組合而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折”在此處取“折算、抵換”之義,而“充”意為“充當、替代”,整體可理解為“通過折算某種價值或物品來替代另一事物”。該詞常見于法律、經濟或曆史文獻中,例如古代賦稅制度中“以布帛折充錢糧”的記載(《中國曆史大辭典》)。
從語義演變來看,“折充”最初多用于實物交換場景,如《古代漢語詞典》提到的“折充”在唐代地租中的使用,指農戶以農産品折算為銀錢繳納賦稅。現代用法則擴展至抽象領域,例如“以工時折充罰款”等表述(《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在語法功能上,“折充”需搭配具體對象,構成“A折充B”的句式,強調兩者的等價關系,如《法律術語辭典》中“合同約定以勞務折充債務”的案例。這一用法體現了漢語動詞的靈活性與語境依賴性。
“折充”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é chōng(部分資料标注為zhé chōng,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核心含義為“折合抵數”,即通過折算不同形式的財物或價值來充抵原有數額。以下是詳細解析:
經濟與法律場景中的應用
指将實物、不同貨币或非現金形式的財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另一種形式進行充抵。例如:
現代語境延伸
在當代,該詞多用于財務、稅務或合同領域,如用積分折充現金、以實物折充債務等。
部分資料的特殊解釋
有來源(如)将其解釋為“掩飾真相或變相說謊”,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需謹慎使用。
拼音差異
讀音存在shé chōng與zhé chōng兩種标注,可能與方言或曆史演變有關,建議結合具體文獻或語境選擇。
“折充”主要用于描述價值折算行為,強調通過等價轉換實現充抵目的。其權威解釋以經濟、法律場景為主,其他含義需結合上下文進一步驗證。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元典章》等古籍或現代財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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