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議、譏刺。《漢書·師丹傳》:“謗譏匈匈,流於四方。” 元 孛朮魯翀 《範墳詩》:“舊德陳苦辭,往往阨謗譏。” 清 朱之瑜 《與本多重昭書》:“是故羹藜衣敝,不敢以古制自豐,而下愚無知,謂為吝嗇,騰之謗譏。”
"謗譏"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境的雙音節詞,其核心含義包含負面評價與指責。《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诽謗譏諷",強調以不實之詞或尖銳言辭攻擊他人。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文獻,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中"謗譏之言,不絕于耳",反映古代社會輿論監督的原始形态。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謗"本義指公開議論過失,《說文解字》釋為"毀也",側重不實指控;"譏"原指委婉規勸,《廣雅·釋诂》注為"谏也",後衍生出諷刺意味。二者組合後詞義發生偏轉,形成帶有貶義的批評行為。明代《字彙》特别指出"謗譏連用,其意近诋",說明該詞在使用中逐漸強化負面色彩。
在語用層面,現代《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明确其適用場景:多用于書面語,指代超越正常批評範疇的惡意攻擊。例如在政治語境中,"謗譏朝政"特指對政府政策的失實抨擊,該用法可參考《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相關記載。需要注意的是,《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提醒該詞與"谏诤"存在本質區别,後者屬于建設性批評。
權威辭書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該詞。參考《辭源》修訂本,古代文獻中"謗譏"常與"木铎""衢室"等意象關聯,反映早期輿論監督制度。而《王力古漢語字典》特别強調,唐宋之後該詞的貶義程度有所弱化,部分語境可作中性評價解,如範仲淹《嶽陽樓記》"憂讒畏譏"中的"譏"即含規勸意。
“謗譏”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àng jī,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存在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古義(以《戰國策》《漢書》為例):
指公開議論或委婉勸谏,帶有中性甚至褒義色彩,強調對時政或行為的批評、規勸。例如《鄒忌諷齊王納谏》中“能謗譏于市朝”,即指百姓在公共場所議論朝政、提出意見。
今義:
演變為貶義詞,表示惡意诽謗、譏諷或挖苦他人,如“下愚無知,謂為吝啬,騰之謗譏”(出自清·朱之瑜)。
時期 | 含義 | 示例出處 | 情感色彩 |
---|---|---|---|
古代 | 非議、勸谏 | 《漢書·師丹傳》《戰國策》 | 中性/褒義 |
現代 | 诽謗、諷刺 | 現代漢語用法 | 貶義 |
如需進一步探究詞義演變或古文案例,可參考《漢書》《戰國策》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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