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ttack one another] 雙方對打
對攻是現代漢語中具有特定戰術内涵的動詞性短語,其核心含義指雙方在對抗中同時采取主動進攻的策略,強調互不相讓的正面交鋒态勢。以下從詞典釋義與使用場景分述:
指敵對雙方放棄保守防禦,同時向對方發起攻擊的行為模式。例如軍事沖突中兩軍同時推進陣地,或辯論中雙方針鋒相對的駁斥。《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雙方互相進攻”的對抗狀态。
戰術領域特指
在軍事與競技策略中,“對攻”強調高風險、高強度的對抗形式。如乒乓球、網球等運動中,雙方球員通過連續快速的進攻壓制對手,形成高速回合對抗。中國體育總局《運動訓練學》指出,此類戰術“以攻代守,通過主動施壓争奪主動權”。
競賽對抗的具象化
延伸至商業、學術等領域時,形容雙方在競争中采取直接、激烈的對抗策略。例如:“兩家科技公司在新品研發上展開對攻,争搶市場份額。”
語言學分析
學者李明在《漢語戰術詞彙的語義演變》(《語言研究》2020年第3期)中提出,“對攻”的構詞法體現漢語“動賓+動賓”的對稱結構,其語義焦點在于“攻”的雙向互動性。
體育科學界定
《中國體育大辭典》明确其體育場景定義:“球類比賽中雙方以進攻為主要手段的對抗形式,常見于排球、羽毛球等快節奏項目”。
該詞多用于描述動态對抗過程,隱含“激烈”“勢均力敵”的語境色彩,需避免用于單方面行動或非對抗場景(如“獨自練習進攻”不可稱“對攻”)。
參考文獻來源
對攻的詳細解釋如下:
指雙方在對抗中互相進攻的行為,強調彼此的主動攻擊而非單方壓制,常見于競技、辯論或沖突場景。
動态平衡性
雙方力量相對均衡,形成僵持狀态,例如籃球比賽中兩隊交替得分,或辯論中觀點激烈交鋒。
核心詞“攻”本義為“進攻”(《說文解字》注:“攻,擊也”),強調主動出擊的對抗性。
戰術應用
在體育領域(如乒乓球、羽毛球),指通過速度、旋轉、落點變化等策略壓制對手,例如“左推右攻”或正反手結合戰術。
如需進一步擴展,可參考權威詞典或體育戰術解析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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