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步兵戰鬥和機動用的裝甲車輛。機動性強,有較強的火力和裝甲防護力。通常裝有高平兩用機關炮、機槍和反坦克導彈裝置。最大時速65步兵戰車75千米。既可協同坦克作戰,也可獨立實行作戰任務。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信息,步兵戰車(Infantry Fighting Vehicle, IFV)的定義和功能可歸納如下:
定義與核心特點
步兵戰車是一種專為步兵設計的裝甲戰鬥車輛,具有以下特點:
主要功能
曆史與發展背景
二戰期間,坦克的高機動性暴露了步兵跟進不足的問題,催生了步兵戰車的研發需求。現代設計中,其角色已從單純運輸工具演變為攻防一體的多功能平台。
應用場景
適合平原等開闊地形作戰,但在山區易受地形限制和伏擊風險。
如需更完整的參數或型號案例,可參考軍事百科類網站(如、7)。
步兵戰車的拆分部首是步(bù)和車(chē),其中步的部首為止(zhǐ),車的部首為車(chē)。步的筆畫數為7畫,車的筆畫數為4畫。
《步兵戰車》一詞源自軍事行業,用于描述一種能夠迅速運送步兵并具備一定火力打擊能力的戰鬥車輛。該概念隨着現代軍事技術的發展而形成。
《步兵戰車》的繁體字為「步兵戰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戰車」通常用「戰車」表示,「兵」的寫法并未有明顯變化。
1. 軍隊使用步兵戰車提供更好的機動性和打擊力。
2. 這輛新型步兵戰車配備了先進的導航系統。
與「步兵戰車」相關的組詞有:裝甲車輛、步兵運輸車、機械化步兵等。
「步兵戰車」的近義詞包括:裝甲步兵車、步兵裝甲車。
「步兵戰車」的反義詞可以是輕型步兵車、非裝甲運兵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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