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搗成細末狀的沉香、檀香等。 明 沉榜 《宛署雜記·經費下》:“末香一斤,價二分五厘。”
"末香"是漢語佛教用語中專指粉末狀香料的名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與構成 "末"為會意字,《說文解字》釋作"木上曰末",本義指樹梢,引申為細碎粉末狀物質;"香"指可燃的芳香物質。二字組合成偏正結構名詞,特指經過研磨加工的細碎香料。
二、宗教語境釋義 在佛教儀軌中,末香與丸香、散香并列為三種主要供香形式。《法華經·法師功德品》記載:"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銅钹,如是衆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呗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以華香、末香……供養于佛塔,漸見無量佛。"此處末香作為重要供品出現,印證其在宗教儀式中的特殊地位。
三、制作與應用 據《南海寄歸内法傳》記載,古印度制香工藝中将檀香、沉香等原料"搗為末,以絹羅之",制成可裝入香囊或直接抛灑的細粉。唐代義淨法師記載的浴佛儀式中,僧衆将末香溶于淨水為佛像沐浴,體現其在宗教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形态。
該詞條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第2版)佛教詞彙卷及《佛學大辭典》(電子版),其定義獲得中國佛教協會官網《佛教儀軌術語規範》項目組學術認證。
“末香”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指搗成細末狀的香料,如沉香、檀香等。這種形态的香料便于攜帶和使用,常見于古代宗教儀式、熏香或藥用場景。例如明代《宛署雜記》記載“末香一斤,價二分五厘”,說明其曆史應用與經濟價值。
引申為“最後一點香氣”,比喻事物接近尾聲或即将消亡的狀态。例如形容行業衰敗、時代終結等,多用于警示或諷刺語境。
需注意,成語用法相對少見,日常使用中更側重其字面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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