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詩·邶風·匏有苦葉》:“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毛 傳:“雝雝,雁聲和也。納采用雁,旭日始出,謂大昕之時。” 鄭玄 箋:“雁者,隨陽而處,似婦人從夫,故昏禮用焉。”後用“鳴雁”指嫁娶之事。 北周 庾信 《彭城公夫人爾朱氏墓志銘》:“三星照夜,佇稽鳴雁之期;七日秉秋,坐廌飛皇之兆。” 倪璠 注:“婚姻六禮皆用雁,故雲鳴雁之期。”
(2).鳴啼的大雁。 三國 魏 阮籍 《詠懷》之九:“鳴雁飛南征,鶗鴂發哀音。” 南朝 宋 範泰 《九月九日》詩:“勁風肅林阿,鳴雁驚時候。” 宋 陸遊 《冬晴》詩:“鳴雁過長空,纖鱗泳清池。”
(3).古地名。在今 河南省 杞縣 北。《左傳·成公十六年》:“ 衞侯 伐 鄭 ,至于 鳴雁 ,為 晉 故地。” 楊伯峻 注:“ 鳴雁 在今 河南 杞縣 北。”
鳴雁是漢語中具有豐富文化内涵的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三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鳴雁指大雁鳴叫的現象,特指秋冬季節大雁南飛時發出的叫聲。此義項源于雁類候鳥遷徙的生物習性,《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雁鳴叫,亦指鳴叫的雁”。
二、古代文化象征
《詩經·邶風·匏有苦葉》記載“雝雝鳴雁,旭日始旦”,以鳴雁比喻男女婚配的和諧,後成為古代婚禮“六禮”中納采用雁的典故來源。
《呂氏春秋·季秋紀》載“候雁來”,古人将鳴雁作為秋冬季候的重要物候符號,《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将其列為“寒露第二候”。
三、文學意象延伸
杜甫《冬晚送長孫漸舍人歸州》中“鳴雁潇湘去”,李白《鳴雁行》“胡雁鳴,辭燕山”均以鳴雁寄托遊子離情。
《禽經》稱雁“飛則成行,止則成列”,《說文解字注》釋“雁”為“知時鳥”,文人常借鳴雁喻指信義、守序等道德品格。
“鳴雁”一詞包含多重含義,具體釋義如下:
源自《詩經·邶風·匏有苦葉》中的“雝雝鳴雁,旭日始旦”,描述古時婚禮用雁的習俗。因大雁“隨陽而處”的特性(類似婦人從夫),成為婚姻六禮的象征物。例如北周庾信在墓志銘中以“鳴雁之期”指婚期。
泛指發出叫聲的雁群,常出現在詩詞中作為意象。例如三國時期阮籍的《詠懷》以“鳴雁飛南征”渲染哀思,後世也借其候鳥特性象征季節變化或離别。
位于今河南省杞縣北,屬于曆史地理名詞,但具體沿革記載較少。
如需具體詩句或曆史文獻例證,可參考《詩經》《庾子山集》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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