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狸的一種。俗稱野貓。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獸二·狸》:“狸有數種:大小如狐,毛雜黃黑有斑,如貓而圓頭大尾者為貓狸,善竊雞鴨,其氣臭,肉不可食。”一本作“ 貓貍 ”。清 黃漢 《貓苑·種類》:“俗謂闊口者為貓,尖嘴者為貓貍。” 徐珂 《清稗類鈔·動物·貓狸》:“貓貍,亦省稱貍,貓屬,頭圓尾大,毛黃黑相雜,有斑紋,頗類貓,故俗又稱野貓。性殘6*暴,食魚鼠等,且能竊取雞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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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狸”在漢語中是一個相對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現代生物學中的特定動物密切相關。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進行詳細解釋,并參考權威資料進行說明:
核心指代對象:豹貓 現代漢語中,“貓狸”最常被用來指代豹貓(學名:Prionailurus bengalensis),這是一種廣泛分布于亞洲的小型野生貓科動物。其體型略大于家貓,毛色多為黃褐色或灰黃色,全身布滿黑色斑點或條紋,狀似小豹,故得名“豹貓”。在生物學和動物學領域,“貓狸”是豹貓的别稱之一 。
字義拆解與古義關聯
方言與地方性稱呼 “貓狸”一詞在中國部分地區(如福建、台灣等地的閩南語區)作為方言使用,指的就是野生的豹貓或類似的山貓。它體現了該動物在特定地域文化中的認知 。
區别于其他名稱
總結釋義:
貓狸 (māo lí):名詞。主要指一種小型野生貓科動物,即豹貓(Prionailurus bengalensis)。體型似貓而略大,毛色多為黃褐或灰黃,布滿黑色斑點或條紋。該詞由“貓”(貓科動物)和“狸”(古指貉、野貓等)合成,強調其野生貓科動物的特性。在中國部分地區(如閩南語區)作為方言使用。需注意與“果子狸”(靈貓科)和泛指性更強的“狸貓”相區别。
參考資料依據:
“貓狸”一詞有以下兩層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
基本釋義
指狸的一種,俗稱野貓。其外形特征為:體型大小如狐,毛色黃黑相間帶有斑紋,頭部圓潤、尾巴粗大,與家貓相似。
古籍記載
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獸二·狸》中明确記載:“如貓而圓頭大尾者為貓狸,善竊雞鴨,其氣臭,肉不可食。”說明該動物性情兇猛,具有捕食家禽的習性。
現代補充
清代文獻《貓苑》進一步描述其分類特征:闊口者為貓,尖嘴者為貓貍(即貓狸)。現代動物學認為其屬于貓科,栖息于山林,以魚、鼠及小型動物為食。
在特定語境中,“貓狸”可比喻善于僞裝或隱藏真實意圖的行為,如成語“貓狸之性”。但此用法較少見,且多出現于地方俗語或文學比喻中。
使用注意:在科學文獻或正式文本中,“貓狸”通常指代野生動物;而比喻義多用于口語或非正式表達,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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