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ject] 排斥;棄去
擯斥異端邪說
排斥;棄去。 南朝 梁 劉孝标 《辯命論》:“昔之玉質金相,英髦秀達,皆擯斥於當年,韞奇才而莫用。” 唐 陳鴻 《東城父老傳》:“蓋以其為小説家言,近於猥瑣誕妄,故擯斥不録。” 元 費唐臣 《貶黃州》第一折:“這一去,擯斥海島,葬江魚之腹。” 鄭振铎 《桂公塘》十五:“ 天祥 的心緒和來時卻截然的不同,還帶着沉重的被擯斥的悲憤。”
“擯斥”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ìn chì,其核心含義是排斥、拒絕、不接納,常帶有強烈的不滿或否定态度。以下是詳細解析:
“擯斥”強調主動且堅決的排斥行為,適用于人、觀點或事物,常見于曆史、文學及嚴肅論述中。如需更多例句或用法,可參考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擯斥》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排斥、拒絕、抵制,指不接受、不容忍某種事物或行為。
《擯斥》的部首是手(扌)和斤,共有16畫。
《擯斥》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的漢字演變過程。最初的字形中,手部表示人的手,斤部表示工具,合起來表示用手動作驅逐、拒絕。
《擯斥》的繁體字為「擯斥」。
在古代,「擯斥」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在殷墟甲骨文中,「捶」被用來代表《擯斥》的意思。
1. 他被大家擯斥,不再受到歡迎。
2. 這個政策遭到了廣泛的擯斥,人們普遍反對。
3. 我們應該摒棄偏見,不要對他人進行擯斥。
擯斥是一個動詞,可以與其他詞組合形成組詞,比如:
- 擯斥權威:拒絕或否定權威的觀點或行為。
- 擯斥異己:排斥與自身意見不同或持相反觀點的人。
- 擯斥歧視:排斥或抵制歧視行為。
近義詞:
- 排斥
- 拒絕
- 抗拒
反義詞:
- 允許
- 接納
- 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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