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女雙方互不了解,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種包辦婚姻。《中國歌謠資料·歌唱婚姻》:“盲婚害人事冇(沒)假,強迫包辦系爹媽。硬将女兒作牛馬,信實媒人嘅(的)大話。”
“盲婚”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指男女雙方在缺乏相互了解的情況下,僅通過父母或媒人安排而締結的包辦婚姻。以下是詳細解釋:
盲婚指婚姻雙方在婚前未充分接觸或了解彼此,完全依賴父母決定和媒人牽線形成的婚姻形式。這種模式常見于傳統社會,強調家族利益而非個人意願(、)。
盲婚是封建禮教下的産物,尤其在古代中國盛行。其弊端包括易導緻夫妻感情淡漠、家庭矛盾等,如民謠所述:“盲婚害人事冇假,強迫包辦系爹媽”(、)。隨着社會進步,這種婚姻形式逐漸被自由戀愛取代。
有觀點将“盲婚”擴展至現代語境,比喻婚姻結果的不确定性,例如閃婚或缺乏深入了解的婚姻()。但此用法非傳統定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傳統“盲婚”強調包辦與信息缺失,而現代讨論多關注婚姻選擇中的風險。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案例或文化影響,可參考漢典等權威來源()。
《盲婚》這個詞在中國文化中指的是沒有經過相互了解和确定彼此感情基礎的兩個人之間進行婚姻結合。這種婚姻通常是由家庭或其他外界因素所安排,而不是由雙方自願選擇。
《盲婚》這個詞可以拆分為"目"和"艹"兩個部首,具體的筆畫為7畫。
《盲婚》這個詞源于中文漢字,其中的"盲"一詞表示對于事情本質的無知或缺乏理解,"婚"則表示婚姻。兩個字的組合在現代漢語中形成了這個獨特的詞義。
《盲婚》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盲婚」。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盲婚》這個詞的基本結構和含義并沒有變化。
1. 由于雙方根本不認識彼此,他們的婚姻可以被稱為一場盲婚。
2. 在古代,許多婚姻都是由父母安排的,這些婚姻往往是盲婚。
1. 相親:通過家庭、朋友或專業服務機構介紹,兩個陌生人相互認識,以尋求婚姻的過程。
2. 閃婚:指兩人在非常短的時間内快速決定結婚并舉行婚禮。
自由婚姻:指兩個人在相互了解的基礎上,自願選擇結婚,沒有受到外界因素的幹擾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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