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舉兵入犯朝廷。 唐 李德裕 《次柳氏舊聞》:“時天下無事,號太平者垂五十年。及 羯 胡犯闕,乘傳遽以告。” 宋 陸遊 《跋京本<家語>》:“ 李氏 書,屬 靖康 之變, 金 人犯闕,散亡皆盡。” 清 惜華 《桃花源彈詞》:“餘黨舉兵來犯闕,乘輿播蕩衆驚惶。”
犯阙(fàn què)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動詞性詞組,字面含義指“侵犯宮阙”,實際用于指代軍事勢力或叛亂者攻打、進犯朝廷所在的都城或皇宮,多出現在描述古代戰争、政變的文獻中。
從漢語構詞法分析,“犯”意為侵犯、冒犯,“阙”原指宮門前兩側的樓台,後借指帝王居所或朝廷中樞。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史籍,《舊唐書·郭子儀傳》記載:“吐蕃犯阙,銮輿東幸”,描述吐蕃軍隊進逼長安緻使皇帝出逃的事件。宋代《資治通鑒》中亦有“安祿山引兵向阙,中外震駭”的表述,其中“向阙”與“犯阙”語義相近。
在具體使用中,該詞特指對皇權象征地的武力威脅,如明代王世貞《弇山堂别集》評述土木堡之變時稱:“也先犯阙,京師戒嚴”,凸顯了敵軍逼近京城引發的政治危機。清代《四庫全書》收錄的奏議類文獻中,該詞多用于彈劾将領失職導緻都城遭侵的語境。現代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為“舉兵入犯朝廷”,《辭源》則注解為“進犯宮阙,指叛亂者侵犯朝廷”。
“犯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舉兵入犯朝廷”,具體指通過軍事手段侵犯中央政權或皇帝所在的都城。以下是詳細解析:
現代語境中,“犯阙”一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形容對中央權威的嚴重挑戰,但需注意其特定曆史背景,避免與現代法律概念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中的“犯阙”案例,可參考《三國演義》第十六回等古典文學作品。
哀素白醗部聚不庭垂餌虎口翠旃打金枝東挪西借戹困藩車诽章縫紉孤夷黑蜃洪朝紅旗招展砉欻畫荻驕人家蚊錦帏襟袖九投柳條邊輪唱曲爐眼嫚詞馬球末材暖心話捧托飄藩墜溷蒲社牽附青門隱青年近衛軍全衣日晶肉感設纚食白世幻食食獸擾筍瓜痰症同倫同種投釣屠岸退過衛生所委璅無選閑在小茶消憂小谪懈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