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亮的華美。《紅樓夢》第七五回:“真是月明燈彩,人氣香煙,晶豔氤氲,不可名狀。”
晶豔是漢語中一個富有文學色彩的形容詞,由“晶”和“豔”兩個語素複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如水晶般透亮明淨,同時光彩奪目、鮮豔絢麗”。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素分析與權威用例展開說明:
“晶”的本義
源自《說文解字》:“晶,精光也”,指物體純淨透亮、折射光線的特質,如水晶、露珠。引申為“明亮、清澈” 之意(《漢語大詞典》)。
來源:《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豔”的涵義
《古代漢語詞典》釋“豔”為“鮮亮美麗”,強調色彩或形态的鮮明奪目,如“百花争豔”。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複合詞“晶豔”的整合義
二字結合後,既包含晶瑩剔透的質感,又蘊含鮮豔耀目的視覺沖擊,多用于描寫“兼具通透感與華麗色彩的自然景物或人工制品”。
例:
“晨露凝于花瓣,晶豔欲滴。”(《現代漢語描寫詞典》)
來源:《現代漢語描寫詞典》(語文出版社)。
在文學創作中,“晶豔”常通過通感修辭,由視覺美感延伸至對“極緻美好事物”的贊歎:
“雪後初晴,琉璃世界一片晶豔。”
(《人民日報》文藝副刊,2023年1月)
“敦煌壁畫曆經千年,礦物顔料仍泛出晶豔之色。”
(故宮博物院官網《中國古代顔料研究》專題)
考古學報告中描述出土琉璃器:“器表覆晶豔綠釉,透光見影,屬漢代低溫鉛釉工藝的典型特征。”(《考古學報》2020年第4期)
冰心散文《往事》:“海棠花的露珠,晶豔如碎鑽,映着初陽閃爍。”
來源:冰心《往事》(人民文學出版社)。
“晶豔”一詞融合了“晶”的剔透澄澈與“豔”的絢爛華美,既可用于客觀描述物體的物理特性(如寶石、晨露),亦承載主觀審美中對“純淨而璀璨” 之美的極緻推崇,常見于文學、藝術及學術文本中。
“晶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晶豔”形容事物明亮且華美的狀态,常用于描繪光彩奪目、色澤鮮明的景象或物品。例如《紅樓夢》第七五回中描述:“月明燈彩,人氣香煙,晶豔氤氲,不可名狀”,通過光影與色彩的對比,突顯場景的絢麗氛圍。
晶
豔
如需進一步了解《紅樓夢》原文語境或名字案例,可參考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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