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食;求食。《列子·說符》:“有貧者,常乞於城市。城市患其亟也,衆莫之與。遂適 田氏 之廄,從馬醫作役而假食。” 晉 王嘉 《拾遺記·秦始皇》:“二人每假食於路,剝樹皮編以為書帙,以盛天下良書。” 蘇曼殊 《斷紅零雁記》第二七章:“餘等暫與 潮兒 為别,遂向 雪梅 故鄉而去,陸行假食,凡七晝夜,始抵 黃葉村 。”
“假食”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依附他人獲得食物”,常用于描述古代寄居者或門客的生存狀态。《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臨時寄食”,特指“依附他人生活”的行為。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戰國時期,《史記·孟嘗君列傳》中記載的“食客三千”現象,便體現了門客通過提供智謀或勞力換取食宿的“假食”模式。
從詞源學分析,“假”在此處取“借、暫代”之意,“食”則指食物或生存所需。二者組合後,既指具體的寄食行為,又暗含依附關系的臨時性與非獨立性。例如《後漢書·逸民傳》記載龐公“假食田廬”,即通過耕作他人土地換取口糧,反映了古代知識分子在仕途未達時的生活狀态。
《辭源》第三版指出,“假食”現象在宋元時期衍生出特殊文化含義,特指寺院為遊方僧侶提供的“挂單”制度,遊僧可通過講經說法換取短期食宿。這種制度化的“假食”形式,成為古代宗教文化交流的重要載體。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鮮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社會結構、門客制度時仍具學術價值。
來源參考:
“假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寄食、求食,即依附他人獲取食物或通過乞讨等方式維持生計。具體解釋如下: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底層生活相關的詞彙用法,可參考《列子》《拾遺記》等文獻,或查閱權威古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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