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寄食;求食。《列子·说符》:“有贫者,常乞於城市。城市患其亟也,众莫之与。遂适 田氏 之厩,从马医作役而假食。” 晋 王嘉 《拾遗记·秦始皇》:“二人每假食於路,剥树皮编以为书帙,以盛天下良书。” 苏曼殊 《断红零雁记》第二七章:“余等暂与 潮儿 为别,遂向 雪梅 故乡而去,陆行假食,凡七昼夜,始抵 黄叶村 。”
“假食”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依附他人获得食物”,常用于描述古代寄居者或门客的生存状态。《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临时寄食”,特指“依附他人生活”的行为。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战国时期,《史记·孟尝君列传》中记载的“食客三千”现象,便体现了门客通过提供智谋或劳力换取食宿的“假食”模式。
从词源学分析,“假”在此处取“借、暂代”之意,“食”则指食物或生存所需。二者组合后,既指具体的寄食行为,又暗含依附关系的临时性与非独立性。例如《后汉书·逸民传》记载庞公“假食田庐”,即通过耕作他人土地换取口粮,反映了古代知识分子在仕途未达时的生活状态。
《辞源》第三版指出,“假食”现象在宋元时期衍生出特殊文化含义,特指寺院为游方僧侣提供的“挂单”制度,游僧可通过讲经说法换取短期食宿。这种制度化的“假食”形式,成为古代宗教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鲜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社会结构、门客制度时仍具学术价值。
来源参考:
“假食”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寄食、求食,即依附他人获取食物或通过乞讨等方式维持生计。具体解释如下: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底层生活相关的词汇用法,可参考《列子》《拾遗记》等文献,或查阅权威古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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