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買賣物品的小屋。《漢書·胡建傳》:“時監軍禦史為姦,穿北軍營壘垣以為賈區。” 顔師古 注:“坐賣曰賈,為賣物之區也。區者,小室之名,若今小庵屋之類耳。” 宋 洪邁 《容齋四筆·熙甯司農牟利》:“ 熙寧 、 元豐 中聚斂之臣,專務以利為國,司農遂粥天下祠廟。官既得錢,聽民為賈區,廟中慢侮穢踐,無所不至。”
(2).指商業區,集市。 清 杭世駿 《<東城雜記>序》:“賈區所聚,亦有牛醫馬磨,販脂賣履、吹葬簫、織藜芘之輩。”
賈區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商業交易場所。《周禮·地官·司市》鄭玄注記載:“賈區,謂廛市中列肆之區也”,指商賈陳列貨物、進行買賣的專門區域。該詞由“賈”(gǔ)與“區”構成:“賈”本義指設肆售貨的商人,《說文解字》釋為“市買也”,後引申為商業活動;“區”則指劃定的空間範圍,二者組合凸顯古代市場管理的空間規劃特征。
在制度層面,唐代賈公彥《周禮注疏》特别說明:“賈人賣物之處,謂之為賈區”,強調這是受官府管理的法定交易區,與民間自發形成的市集存在區别。這種官方認定的商業區域常見于城牆内的固定位置,如《洛陽伽藍記》所述“市東有通商、達貨二裡,裡内之人盡皆工巧屠販為生”,其中所述市集布局即包含賈區的建制特征。
現代漢語研究中,《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市場中商人陳列出售貨物的地方”,這一釋義繼承了傳統訓诂學的考據成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賈”在該詞中應讀作“gǔ”,與表示姓氏的“jiǎ”形成嚴格區别,這種音義關系在《廣韻》等韻書中均有明确記載。
“賈區”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源自《漢書·胡建傳》中記載的典故:“時監軍禦史為姦,穿北軍營壘垣以為賈區。” 這裡的“賈區”指代用于售賣商品的小型房屋或攤位,類似現代的小商鋪或臨時貨攤。顔師古注解說:“區者,小室之名,若今小庵屋之類耳。”
在宋代洪邁的《容齋四筆》和清代杭世駿的《東城雜記》中,“賈區”被引申為商業聚集地或集市。例如宋代官府允許百姓在祠廟内設立“賈區”,逐漸形成貿易場所;清代文獻則提到“賈區”包含各類商販,如“販脂賣履、吹箫織藜”等職業者。
以上解釋綜合了曆史文獻和語言學考據,具體語境需結合原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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