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est;clergyman;minister;Christian missionary] *********的神職人員
(1).受過訓練的士兵。《管子·小匡》:“君有此教士三萬人,以橫行於天下。” 尹知章 注:“教士,謂先教習之士。”《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乃發習流二千人,教士四萬人,君子六千人,諸禦千人,伐 吳 。”
(2).*********各派宗教職業者的通稱。有時也特指天主教、正教的神父和新教的牧師。 清 薛福成 《上李伯相論西人傳教書》:“於是教堂之設,閉境堅拒者有之,率衆攻毀者有之,仇殺教民兼及教士者有之,一夫攘臂,羣口讙呶,官不能禁。”《花城》1981年第3期:“從經典中引章摘句,發揮闡述,更是教士們迷惑虔誠而幼稚的信徒們的拿手好戲。”
(3).教育士子。《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查各省學政本有個教士之責,士習果端,民風自正。”
“教士”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與宗教背景綜合理解:
基督教神職人員通稱
指基督教會中專職傳教或管理教務的人員,包括天主教、東正教的神父及新教的牧師。部分文獻特指天主教的傳教者,如法國大革命前教士分為修會教士(修士、修女)與世俗教士(神甫等)。
傳教職責
廣義上可指代“傳教士”,即遠赴他鄉傳播宗教信仰的修道者,尤其常見于基督教語境。例如《馬太福音》中提到的“向萬民傳播福音”理念,成為傳教士行動的依據。
古代指訓練有素的士兵
源自《管子·小匡》與《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如“教士三萬人,以橫行于天下”,此用法現已罕見。
高權威來源(如、2、7)側重宗教定義,低權威網頁(如3、5、8)補充了傳教背景。建議優先參考權威文獻以獲取精準信息。
《教士》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基督宗教的神職人員,即主持宗教儀式、傳授教義并指導信徒的人。
《教士》的拆分部首為「⺅」(人)和「孝」(孝順),并包含13個筆畫。
《教士》一詞最早出現于《漢書·藝文志》,出處為百官名籍中的“教官”一詞。後來在明清時期,由于*********傳入中國,才出現了今天指代基督宗教神職人員的意義。
《教士》在繁體字中為「教士」,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教士」常以古字形「敎士」來表示,其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現代漢字相同。
1. 他是一名虔誠的教士,将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了宗教事業。
2. 在教堂舉行的婚禮上,教士為新人祈禱并慶祝他們的婚姻。
3. 這位教士以其智慧和慈愛赢得了信徒們的敬重。
教堂、教義、教育、宗教、教徒、傳教、信仰
神父、牧師、修道士
信徒、教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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