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簡較 ”。
“簡校”是由“簡”和“校”組成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實際應用兩個層面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簡”本義為竹簡,引申為簡單、簡化,“校”指校對、校勘,組合後表示對文字或文獻進行簡要的核查。具體含義包括以下兩類:
動詞用法
指簡化校對流程,常用于古籍整理或公文修訂領域。例如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到“簡校其要,以存大體”,強調保留核心内容的同時精簡校訂步驟。這一用法與《古籍整理規範》中“簡校”作為初步校對的術語相呼應。
名詞用法
特指簡略的校訂版本,常見于文獻學領域。如中華書局《二十四史》修訂說明中使用的“簡校本”概念,指在保持原意的前提下删減冗雜注疏的版本。該用法在《中國古籍版本學》中被歸為“校勘分級體系”的初級階段。
現代應用中,“簡校”一詞多出現于學術出版場景。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發布的《甲骨文合集》簡校版,即是通過精簡考釋内容形成的普及性版本。此類用法在《文獻學大辭典》中被定義為“兼顧準确性與傳播效率的校勘形式”。
“簡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解釋:
“簡校”原為“簡較”的異寫形式,指檢查、核對或簡化處理。該詞由“簡”(簡化)和“校/較”(校對、比較)構成,常用于古籍或特定語境中。
在部分現代解釋中(如),該詞被引申為批評學校教育過于簡化或缺乏深度,形容隻注重知識表面而忽視綜合素質培養的教育現象。但需注意,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或詞典,可能是特定語境下的引申。
若在古籍或正式文本中遇到“簡校”,建議優先采用“檢查/核對”的本義;若用于教育批評場景,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適用引申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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