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賤斂貴出 ”。
“賤斂貴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經濟色彩的成語,指在物價低廉時收購物資,待物價高漲時出售以調節市場。《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低價收進,高價售出”,這一策略常見于古代官府平抑物價、穩定民生的經濟政策。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斂”字本義為收集、征收,引申為囤積物資;“發”則指發散、出售。二字通過“賤”“貴”的對比,形成動态平衡的經濟行為描述。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漢書·食貨志》記載的平籴法:“歲熟則斂之,饑則發之”,體現了古代政府對市場規律的運用。
在實踐層面,北宋範仲淹在杭州推行此法成效顯著,《宋史·範仲淹傳》記載其“發粟及募民存饷,為術甚備”,通過賤時收購、貴時抛售的方式既平抑米價,又充實官倉。這種經濟智慧後被《文獻通考·市籴考》總結為“輕重斂散之術”。
現代漢語使用中,該成語既可指代傳統經濟調控手段,也可引申為商業領域的價值投資策略。需要注意的是,其核心内涵強調通過價格差實現良性循環,與單純牟取暴利的“囤積居奇”存在本質區别。
“賤斂貴發”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jiàn liǎn guì fā,其核心含義是低價買入、高價賣出,主要用于描述古代調節市場物價的措施。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指在商品(尤其是糧食)價格低廉時收購(“賤斂”),待價格上漲時平價售出(“貴發”),以此平衡市場供需,避免“谷賤傷農”或“谷貴苦民”的現象。
同義詞
與“賤斂貴出”意義相同,兩者可互換使用。
出處
源自《新唐書·鄭珣瑜傳》:“既至河南,清淨惠下,賤斂貴發,以便民。”
描述唐代官員鄭珣瑜通過調控糧價,保障民生。
應用場景
古代政府常用此方法平抑物價:
語法功能
作謂語或定語,多用于描述經濟政策或商業策略。
例:“他效仿古人,以賤斂貴發之法穩定市場。”
近義與反義
此政策體現了古代“重農抑商”思想,通過行政手段幹預市場,與現代宏觀調控有相似之處。類似案例還可見于唐代韓愈《曹成王碑》中的記載。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背景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相關經濟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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