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别統率。《舊唐書·中宗紀》:“時召諸府折衝兵五萬人分屯京城,列為左右營,諸 韋 子姪分統之。”
(2).猶統轄,管轄。 清 洪昇 《長生殿·覓魂》:“想那分統處量也不小。”
分統是漢語複合詞,由“分”與“統”兩個語素構成,需結合其本義及曆史語境理解。根據《漢語大詞典》,“分統”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一、分掌統轄權
指對事物或人員進行分工管理、分别統領。
例:《晉書·職官志》載:“太尉、司徒、司空分統衆職。”
釋義:此處指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各自分管不同政務,體現古代官職的分權治理結構。
二、分支系統的統領關系
指在整體系統中,次級部分對所屬分支的管轄。
例:《明史·兵志一》載:“五軍都督府分統天下衛所。”
釋義:明代五軍都督府作為中央軍事機構,分别統轄全國各地的衛所軍隊,強調層級管理中的隸屬關系。
語素解析(據《說文解字》《現代漢語詞典》):
二者組合後,核心語義聚焦于“分割後的管轄” 或“分支系統的管理”。
現代使用提示
該詞屬書面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制度性描述(如軍事、行政體系)。日常語境中,更常用“分管”“分轄”等替代詞。
參考資料:
“分統”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将人員或軍隊分開進行統領和管理。這一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
引申為對某一範圍的治理或管理,強調分區域或分職責的管轄。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出處,可查閱《舊唐書》《長生殿》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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