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rgent case] 需要趕緊處理的案件
“急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需要緊急處理的案件,常見于法律或公務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屬于現代漢語白話詞彙,古代較少使用。英文可譯為urgent case。
如需進一步了解“急”或“案”的單獨釋義,可參考字典中對這兩個字的詳細拆解。
《急案》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常用來形容案件發展迅速、辦理迅捷的意思。
《急案》的左邊部首為心字旁,右邊的部首是隹字旁,總共有8畫。
《急案》這個詞來源于中國的法律系統,指案件在受理後迅速辦結的案件。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案件的複雜性、疏漏等原因,很多案件拖延時間較長。而一些案件由于迫切的特殊情況,需要快速處理解決。因此,便出現了《急案》這個詞。
《急案》的繁體字為「疾案」。
在古時候,人們對《急案》的描述可能會略有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相似。
一種古漢字寫法為:「迅急案件」,意思也是指案件需要迅速辦理。
1. 這個案件涉及重要人物,所以必須以急案處理。
2. 由于時間緊迫,這個案件被列為了急案。
1. 急迫:形容情況緊急迫切。
2. 案件:指涉及法律糾紛的事項。
3. 辦理:指處理、解決案件。
1. 緊急案件
2. 迅捷案
1. 慢案:指處理案件緩慢、拖延的情況。
2. 緩辦:指因各種原因推遲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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