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衆民。《管子·山至數》:“大夫不鄉贅合遊者,謂之無禮義。大夫幽其春秋,列民幽其門山之祠。” 郭沫若 等集校:“ 許維遹 案:‘列民,讀為黎民。’”一說列民當分讀,原文當為:“春秋不鄉贅合遊者,謂之無禮義。大夫幽其列,民幽其門。”見《管子集校》 郭沫若 案。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禦制千字诏》:“比喻宣道,牧看列民。男婦跟隨,族類依瞻。”
"列民"一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組合,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罕見,其含義需結合"列"與"民"的古義及文獻用例來理解。核心釋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列民"指編入戶籍、有序排列的庶民百姓。它強調民衆在國家治理體系中被登記造冊、納入管理序列的狀态。此詞多見于先秦至秦漢時期的典籍,尤指納入國家編戶齊民制度的普通民衆。
二、語源分析
三、古籍用例
"是故聖人齊滋味而時動靜,齊民之經,不可不察也……列民之軌,不可不慎也。"
- 釋義:此處"列民"與"齊民"(治理民衆)對應,指對編戶之民的規範、管理法則。
- 來源:黎翔鳳《管子校注》(中華書局,2004年)卷六,頁287。
"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節持之:曰質,曰鎮,曰固……列官貴爵以稱之,論榮舉功以任之,則上下平而民 齊矣。"
- 釋義:雖未直接連用"列民",但"列官"(分列官職)與"民齊"(民衆治理)的對應關系,體現了"列"與治理編戶之民的關聯。
- 來源:王先慎《韓非子集解》(中華書局,1998年)卷十八,頁433。
四、現代使用建議 由于"列民"屬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應優先使用"編戶齊民""在冊民衆""戶籍人口"等替代表述以符合語言習慣。研究古籍或特定曆史語境時需還原其本義。
“列民”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文獻語境分析,以下是詳細解釋:
“列民”讀作liè mín,通常解釋為“衆民”,即普通百姓或民衆群體。該詞由“列”(排列、行列)和“民”(人民)組成,字面可理解為“排列在行列中的民衆”。
部分學者對《管子》中的“列民”提出不同解讀:
現代漢語中“列民”已不常用,多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中。其核心含義始終圍繞“民衆群體”展開,但需注意具體語境下的斷句和釋義差異。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管子集校》等文獻,或查閱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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