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恢複繼承。 唐 元稹 《處分幽州德音制》:“上帝念我,賚予忠賢,盡獻提封,恢纘舊服,使 遼陽 八州之衆,重覩 開元 之儀者,則予侍中 總 之力也。”
“恢缵”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含義
“恢缵”意為“恢複繼承”,指重新延續或承繼某種事業、傳統或職位。其中:
文獻例證
該詞可見于唐代元稹的《處分幽州德音制》:“上帝念我,賚予忠賢,盡獻提封,恢纘舊服……”,句中指恢複繼承原有的疆域或制度。
需注意,“恢缵”的權威釋義來源有限,且多集中于古籍引證。若需深入考證,建議結合《漢語大詞典》等專業辭書或唐代文獻進一步驗證。
《恢縱》是一個多音字,它的意思有:
1. 恢複原狀或原有狀态,回複正常。
2. 糾正或修複錯誤、缺點等。
3. 拆解開或解放。
4. 提起訴訟。
《恢縱》的部首是“纟”(糾結部首),拼音為“sī”。它的筆畫數為9。
《恢縱》的來源比較複雜,原指解除、寬緩。後來又發展出其他的意義。繁體字則為「恢縱」。
在古代,「恢縱」的寫法可能存在多種形式,但主要特點是總之都包含了「纟」(糾結部首)。
1. 他經過幾個月的恢複治療後,終于恢縱到之前的健康狀态。
2. 她積極改正自己的錯誤,努力恢縱品德上的缺陷。
3. 恢縱供暖指的是解放集體供暖的管道,讓用戶自行調控溫度。
4. 情況緊急,我們需要立即恢縱法律程式。
1. 組詞:恢複、恢弘、恢複原狀。
2. 近義詞:複原、回複、糾正。
3. 反義詞:損毀、破壞、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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