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coming back of one's spirit] 迷信者認為人死若幹日後靈魂回家一次
古代迷信說法。陰陽家按人死時年月幹支推算魂靈返舍的時間,并說返回之日有兇煞出現,故稱。也叫歸煞。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回煞五則》:“其子婦死,值回煞。”參見“ 喪煞 ”。
舊時陰陽家按人死時年月幹支推算魂靈返舍的時間,并稱返回之日有煞鬼出現,故稱。 清 李光庭 《鄉言解頤·人部·喪祭》:“入殮擇時,不與化命相衝便是,必請陰陽定時,雖暑月亦不敢違,及出殃、迴煞等説,必不可從,三也。”
回煞,漢語詞彙,指舊時迷信觀念中死者靈魂在特定日期返回生前的居所,亦稱"回魂"。該詞由"回"(返回)與"煞"(兇神)組合構成,具體包含三重含義:
一、基本釋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人死後若幹日靈魂回家,需舉行儀式驅逐兇煞",特指中國古代喪葬禮俗中的特殊儀軌。根據中國民俗學會研究,該儀式多發生在"頭七"(死後第七日)或"三七"(第二十一天),家屬需撤除床帳、撒竈灰、供酒食,通過特殊符號标記觀察靈魂歸迹。
二、民俗學釋義 清代《清俗紀聞》記載,回煞儀式包含"置梯引魂""燃香計時"等程式,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倒扣籮筐""懸挂桃枝"等驅煞習俗。北京民俗博物館藏有清代《回煞圖》,詳細描繪了供桌擺放方位與避煞符咒的使用方法。
三、曆史源流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太平廣記·再生部》,明代《五雜俎》記載了江淮地區"煞神傷人"的禁忌體系。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的田野調查顯示,當代山西、河北仍有13.6%的村落保留着簡化版回煞習俗。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民俗研究、文學描寫及宗教學讨論,如莫言《檀香刑》中即通過回煞儀式推動叙事發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将其歸入"民間信俗"研究範疇。
“回煞”是中國傳統喪葬習俗中的一種迷信觀念,指人死後靈魂返回生前的居所巡視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回煞又稱“回魂”或“歸煞”,指人死後若幹日(通常為七天),靈魂會短暫歸家,家人需遵守特定禁忌。陰陽家通過死者死亡時的年月幹支推算回煞日期,并稱此時會有煞鬼出現。
當代多視其為封建迷信,但部分農村地區仍有類似習俗留存。需注意,此類行為缺乏科學依據,更多是文化心理的延續。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儀式或文學案例,可查閱《夜譚隨錄》《閱微草堂筆記》等古籍或相關民俗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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