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敗壞;塌毀。《宋書·竟陵王誕傳》:“謹按 元嘉 之末,天綱崩褫,人神哀憤,含生喪氣。”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清水》:“ 清水 又東逕故石梁下,梁跨水上,橋石崩褫,餘基尚存。”
“崩褫”為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單字訓釋與曆史語用角度解析。《漢語大詞典》中,“崩”本義指山體塌陷,如《詩經·小雅》載“如南山之壽,不骞不崩”,後引申為政權瓦解或禮制崩潰;“褫”則指剝奪、解除,如《易·訟卦》有“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強調強制力下的權益喪失。
二字合用時,“崩褫”多用于描述制度或綱紀的全面潰散與權威剝奪。清代學者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提及該詞,特指古代禮樂制度崩壞後連帶産生的權責消解現象。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将其注釋為複合型狀态動詞,強調系統性崩潰與秩序解體的雙重語義。
詞源考據顯示,“崩褫”最早見于《後漢書·五行志》,原文“王道崩褫,諸侯力政”即指周王室統治體系瓦解後諸侯割據的狀态,此例證收錄于《中國古代漢語語料庫》。需注意該詞屬文言範疇,現代漢語中已被“崩潰”“瓦解”等詞替代。
“崩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意為“敗壞;塌毀”,多用于描述事物(如建築、制度等)的崩塌或衰敗狀态。拼音為bēng chǐ,注音為ㄅㄥ ㄔˇ。
出處與例句
字義分解
使用場景
多用于古文或書面語,現代漢語中較少見,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對古代建築的描述中。
總結來看,“崩褫”是一個兼具抽象(制度敗壞)與具象(物體塌毀)含義的複合詞,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更多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宋書》《水經注》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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