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 晉 時 王戎 與 阮籍 、 嵇康 等竹林七賢會飲之處。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傷逝》:‘﹝ 王濬沖 ﹞經 黃公 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 嵇叔夜 、 阮嗣宗 共酣飲於此壚。竹林之遊,亦預其末。自 嵇生 夭、 阮公 亡以來,便為時所羈紲。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後詩文常以“黃公酒壚”指朋友聚飲之所,抒發物是人非的感歎。 宋 梅堯臣 《正月二十七日江鄰幾等邀飲于定力院》詩:“似過 黃公 酒壚下, 嵇 阮 不見脩竹中。” 元 馬謙齋 《快活三過朝天子四邊靜·春》曲:“近 黃公 酒壚,誦 坡仙 樂府,直喫到月轉垂楊樹。” 清 餘懷 《闆橋雜記·轶事》:“ 錢虞山 題三老圖詩,末句雲:‘ 秦淮 煙月經遊處,華表歸來白鶴知。’不勝 黃公 酒壚之歎。”
“黃公酒垆”是一個源自魏晉時期的成語,常被用于表達對舊友的懷念或物是人非的感慨。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最早見于南朝宋·劉義慶的《世說新語·傷逝》。故事講述西晉名士王戎(字浚沖)擔任尚書令時,乘車經過“黃公酒垆”,回憶起年輕時與嵇康、阮籍等“竹林七賢”在此飲酒暢談的往事。面對舊景,他感歎:“自嵇康早逝、阮籍亡故後,我被俗務纏身,再也不能像從前那樣與好友共飲了。”此情此景,令後人以“黃公酒垆”代指對故友的追思()。
“黃公酒垆”與“竹林七賢”的交往密切相關。這一群體以嵇康、阮籍、王戎等為代表,常在黃公酒垆聚會,飲酒清談,成為魏晉風度的象征。後因時局動蕩,友人離散或亡故,酒垆逐漸成為文人筆下感懷舊友的意象()。
黃公酒垆原址相傳在洛陽柳林街附近,但現已不存。此外,唐代杜牧《清明》詩中“借問酒家何處有”的杏花村酒垆,也被部分文獻關聯到黃公酒的曆史傳說()。
如需更完整的典故原文或詩詞引用,可參考《世說新語》或曆代文人筆記。
《黃公酒垆》是指古代的一種飲酒場所。在古代社會,酒店還沒有出現,人們常常在酒垆這種場所聚集,品嘗酒水,交流情感,增進友誼。黃公是指這種酒垆的創始人的姓氏,他因此而得名。
《黃公酒垆》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字 | 拆分部首 | 筆畫 |
---|---|---|
黃 | 黑 | 12 |
公 | 八 | 4 |
酒 | 酉 | 10 |
垆 | 土 | 8 |
《黃公酒垆》這個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是古人對古代酒垆的稱呼。在古代社會,酒垆是人們聚集的場所,人們可以在這裡飲酒、談笑風生,體驗人情的熱烈和真誠。這個詞出現在文學作品或史書中,用來描述古代聚會場所。
《黃公酒垆》的繁體寫法是「黃公酒壚」。
古時候「黃公酒垆」這個詞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意義基本相同。
1. 在古代,人們經常聚集在黃公酒垆裡喝酒,暢談人生。
2. 他們在黃公酒垆中結交了許多朋友。
1. 酒友
2. 酒宴
3. 酒肆
1. 酒家
2. 酒館
3. 酒樓
1. 家宴
2. 宴會
3. 茶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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