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河女》之章。 宋 賀鑄 《上巳後一日登快哉亭》詩:“疑有泊舟人,狂歌《河女曲》。”
河女曲是古代樂府詩中的一種曲調類型,其名稱源自《詩經》中“河廣”篇與“漢廣”篇的典故融合。據《樂府詩集·清商曲辭》記載,“河女”特指《詩經·周南·漢廣》篇中“漢有遊女”的意象,後演變為表現江南女子泛舟采蓮、寄托情思的曲調體裁。
從語義結構分析,“河”字取《詩經·衛風·河廣》中“誰謂河廣,一葦杭之”的意象,象征情感阻隔;“女”指代抒情主人公;“曲”則指代具備固定音樂結構的歌辭形式。宋代郭茂倩在《樂府詩集》中将此類作品歸為“吳聲歌曲”,代表作品包括《河中之水歌》等,多采用雙關隱語手法表達愛情主題。
該曲調在《古樂苑》《古詩紀》等典籍中均有收錄,明代馮惟讷在《古詩紀·統論》中指出其音樂特征為“和暢宛轉,多用疊句”,與《子夜歌》共同構成六朝樂府的重要分支。清代朱乾《樂府正義》考證其起源可能與漢代“相和歌”存在承襲關系。
“河女曲”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權威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河女曲”兼具字面與象征意義,既可能指代失傳的古代樂章,也常用于文學修辭,體現自然與人文交融的美學意境。如需深入考據,可參考《賀鑄詩集》及古典文學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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